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內容曝光:增強港人對國家和中華傳統文化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今天(26日)首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草案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
官媒中新網的報道透露了該草案的部分內容。報道指,草案明確,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加強與海外僑胞的交流,做好權益保障和服務工作,增進海外僑胞愛國情懷,弘揚愛國傳統。
中新網報道指,草案提出,國家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
草案共5章38條,主要內容包括關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內涵目標、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領導體制和工作原則、內容、部門職責、對象、實施措施、支持保障等。
報道指,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廣泛豐富,草案的規定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祖國大好河山、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蹟等各個方面。同時,草案對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作出專門規定,並強調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
草案第八條指出,愛國主義教育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堅持理性、包容、開放,尊重各國歷史特點和文化傳統,借鑒吸收人類一切優秀文明成果。
關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對象,草案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
例如草案規定,國家引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增進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對通過升掛國旗奏唱國歌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作具體規定
此外,新華社則報道指,草案將愛國主義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同時,對利用紅色資源、文化遺產、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文化場館等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通過國家功勳榮譽表彰獎勵、國慶節和重要紀念日、重大節慶日等活動,通過升掛國旗、奏唱國歌、憲法宣誓等儀式禮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