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智力殘疾上海女結婚 日領2萬元 捲走女子祖母450萬積蓄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上海普陀的傅女士今年33歲,天生有輕微智力殘疾,與祖母一起生活。2015年,祖孫倆搬入一套價值350萬的拆遷獲得的44平方米安置房並獲得100多萬元現金(人民幣,下同)補償。傅女士後經介紹認識了外地來滬打工的小胡。小胡用話術欺騙傅女士稱,「如果你奶奶死了,錢都會歸姑姑、歸姊姊,你跟我結婚,東西都歸我的,等於我的也是你的。」

據傅女士說法,兩人交往期間小胡很勤奮,「掃地、煮飯都他來」,婚後兩人沒有一起住,胡男也變得脾氣十分暴躁,更常向她要錢,還威逼祖母以350萬元賣掉安置房,威脅傅女士祖母說,「如果你不把房子賣掉,就從14樓把你扔下去」。

小胡更騙傅女士拿著一張空卡換走拿祖母存有450萬元的銀行卡,卡一到手後,小胡便飛奔後逃回江西老家,每天卡著取款上限2萬元,用螞蟻搬家式將積蓄全部捲走。

傅女士的姊姊透露,小胡捲走的450萬元包括350萬元房屋拆遷補償款和100萬元祖母留給傅女士的積蓄。

+4

傅女士祖母今年初病逝後,傅女士要求丈夫歸還錢款,但小胡卻在電話中耍起無賴:「就算法院、派出所來找他他也沒錢」,他更稱,就算離婚他一個人,「可以找個智力正常的女的,生個小孩」,事件引發社會輿論關注。

《看看新聞》訪問內地律師,律師透露,傅女士是智力殘疾4級,具備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可以表達結婚與否的意願,因此是可以登記結婚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至於小胡是否涉及盜竊傅女士祖母的錢財?律師則表示,小胡和傅女士是「共同犯罪」。

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責?

律師表示,但如果小胡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傅女士一方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小胡返還這筆遺產。祖母的三個兒子雖然已經去世了,但是分別都有子女。作為晚輩的直系血親,是可以代位繼承的。再加上祖母還有一個女兒,所以老人的一個女兒和三個兒子的子女,是可以共同作為法定繼承人,去向對方主張合法的權益,要求對方予以返還相關的錢款。

律師分析,這筆錢款目前來說,從法律上的定性很可能是老人的遺產,也建議繼承人可以指定一個遺產管理人,負責去追討這筆款項,等到款項追回來之後,再予以法定繼承,或者是在有遺囑的情況下予以遺囑繼承。

網民點睇:

女的結完婚後都得返還彩禮,男的倒好,沒有共同生活過都能領到一大筆錢 真好啊。
這應該要判婚姻無效吧!
介紹人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