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緬甸軍鎮壓羅興亞人判囚7年 路透社兩記者上訴遭駁回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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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兩名路透社記者瓦倫(Wa Lone)和覺梭吳(Kyaw Soe Oo)因報道緬甸軍方鎮壓羅興亞人,2018年9月3日被緬甸法院裁定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罪成,判囚7年。
高等法院周日五(11日)駁回兩人上訴,指二人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清白,又強調7年刑期是「合適的懲罰」。路透社批評判決不公,指兩人被囚是因為當權者試圖掩蓋真相。

負責審理的緬甸高等法院法官形容,7年刑期是一個適當的懲罰,又指二人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清白。上訴被駁回後,辯方仍可向國家最高法院提出進一步上訴。

路透社總編輯阿德勒(Stephen J. Adler)隨後發聲明指:「今天的裁決是對瓦倫及覺梭吳的另一種不公義。他們被囚在監獄只有一個原因:政權企圖掩蓋真相。」阿德勒表明,報道新聞不是犯罪行為,又指事件反映緬甸並無新聞自由,並對當地法治和民主存在疑問。

辯方2018年11月向高等法院提出這次上訴,指緬甸法院的判決有誤,並將證明自身無罪的責任,由檢方推到到兩名記者身上。瓦倫及覺梭吳堅稱遭警方設局陷害,又指被捕後遭嚴刑逼供。

瓦倫和覺梭吳為緬甸公民,他們2017年12月12日應當地警局邀請於仰光共進晚餐,期間二人收取警方提供的一些文件時被捕。當局指控他們非法從兩名警察手中獲取重要機密文件,並與外國傳媒機構分享。

兩人被捕前主要負責報道羅興亞(Rohingya)難民危機,以及該國軍方於若開邦鎮壓羅興亞人的行動。2017年他們調查報道10名羅興亞人被緬甸軍人處決一事。

美國《時代》(TIME)周刊2018年度風雲人物得主,是多名遇害、被囚或無懼打壓的記者,周刊稱之為「守護者」(The Guardians),當中包括瓦倫和覺梭吳。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