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王大陸樹立不良示範 柴智屏發聲明怒批:6千萬解約金是杜撰

撰文:李思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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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柴智屏受恩於王父,如今卻過橋抽板,向王大陸開出6,000萬解約金。(網上圖片)
王大陸和柴智屏此情不再。(微博圖片)

台灣男星王大陸憑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一夜暴紅,其後卻捲入與經理人柴智屏的合約糾紛,王大陸在本月7日正式向柴智屏提告,並單方面宣告「已回復自由身」,柴智屏即反擊指他沒規矩,「不是要來就來,要走就走。」二人合約糾紛沒完沒了,近日又傳出戲劇性發展,指柴智屏對王父過橋抽板。

 

據台灣傳媒報道,柴智屏在去年9月及11月曾牽涉央視行賄弊,其後利用王父在內地的人脈幫她解禁,並獲准開拍新片《有五個姊姊的我就註定要單身了啊》。消息指王父從未公開談及此事,他批評每當柴智屏被問到相關事件,她即劃清界線,並指自己在內地朋友多,沒有靠王父解窘。王父反咬柴智屏於王大陸的合約糾紛卻不斷以錢衡量,開出6,000萬新台幣(約1,393萬港元)解約金是不念舊情。

王大陸憑《我的少女時代》一夜暴紅,惜人紅事非多。(《我的少女時代》劇照)

對於被王父狠批忘恩負義,柴智屏今日發聲明,態度強硬地表示6,000萬解約金是子虛烏有,斥責王大陸樹立「自出自入」的不良示範,她願意接受提早解約,但要求王大陸公開道歉及感謝經理人團隊過去的付出及貢獻。柴智屏又解釋在央視行賄弊案中,只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並於調查過後馬上解除出境限制,所以無需透過任何人或其他方式協助處理,對蓄意中傷的謠言,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群星瑞智聲明稿如下:

 

聲明稿 2016/1/18
針對今日媒體報道,本公司回應如下:
1.
本公司董事長柴智屏女士早於當時依證人身分配合一切檢調單位要求,依法協助調查,並於調查過後即解除出境限制,所以無需透過任何人或其他方式協助處理。報道中的所謂知情人士爆料並非當事人,完全子虛烏有且沒有根據。


2.
本公司於1月6日記者會之後,便沒有與任何人或單位針對與王大陸要求解約一事做過接觸或討論,所以解約金6,000萬一事全屬杜撰。


3.
本公司的立場是本案的處理方式不應該對藝人經紀公司甚或整個娛樂產業樹立不良示範,否則這種「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態度,對於未來願意努力經營或投入藝人經紀產業之公司或個人都會造成不良影響。


4.
本公司在此鄭重聲明,本公司對王大陸要求提前解約一事的立場是:
A. 本公司願意提早解約
B. 提早解約的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助公益慈善團體
C. 建議王大陸需為此事件造成之不良示範及負面影響,向娛樂圈及藝人經紀產業公開道歉,並感謝本公司經紀團隊過去的付出與貢獻


5.
本事件業已在上週1月12日收到法院通知及對方之訴狀,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尊重司法程序,將不再回應不實及不具名之指控,並將對杜撰且蓄意中傷的謠言,保留法律追訴權。

 

此致 各媒體同業及社會大眾

群星瑞智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