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的法則》李烈音誤食瀕危保護巨蚌 遭泰國起訴面臨5年監禁

撰文:蒙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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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SBS野外求生綜藝節目《叢林的法則》上月29日播出泰國篇,23歲女演員李烈音(音譯)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Hat Chao Mai National Park)捕捉3隻巨蚌,並與其他隊友煮熟享用,有關片段播出後,在泰國引起巨大回響,因為李烈音所捕捉的巨蚌為瀕危保護物種,涉嫌違反當地國家公園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本月3日被國家公園負責人納龍提出起訴,最高刑罰為罰款2萬泰銖(約港幣5,000)和判監5年。

《叢林的法則》節目組回應傳媒查詢時,坦承節目組拍攝前沒有了解當地法例,就此事向公眾致歉,並刪除捕捉和煮食巨蚌的片段。不過,國家公園方面立場強硬,表明不會撤銷起訴,即使李烈音不是身處泰國,仍會透過警方追尋李烈音下落,而《叢林的法則》和李烈音均表示,未收到泰國當局提出控告的消息。

23歲女星李烈音3月赴泰國拍攝《叢林的法則》,未料竟惹來一身蟻。(IG/@yuleumlee)
李烈音當時捕捉3隻巨蚌,並與其他隊友煮熟享用,事後被發現該巨蚌為瀕危保護物種,李烈音遭當地國家公園提出起訴。(網上圖片)

韓國傳媒Dispatch及後再爆出SBS與國家公園簽訂協議,條文規定節目組不能展現捕獵場面,再次引起民眾怒火。對於今次《叢林的法則》在韓國和泰國引發巨大爭議,有韓國網民認為《叢林的法則》和李烈音對當地法例和生物並不熟悉,而李烈音捕捉巨蚌後,曾向節目組再三確認能否食用,而當地工作人員確認可以食用後,李烈音才再潛入海洋捕捉巨蚌,因此,網民認為《叢林的法則》的失誤,令李烈音身陷險境,有觀眾甚至要求電視台腰斬《叢林的法則》謝罪。

韓國傳媒踢爆SBS與泰國旅遊局簽訂協議,明言不會拍攝捕獵場面,如今《叢林的法則》播放李烈音捕捉巨蚌的場面,顯然是有違規定。(Viu《K1頭條》提供)
有網民認為李烈音在節目組指引下捕捉巨蚌,被泰國方面控告實在無辜。(IG/@yuleum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