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德丞早前批評餐廳難食 老闆陳興濤入稟追討租金及電費千四元
撰文:胡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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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人余德丞早前與兩名網紅在一間餐廳拍攝試食片,影片中他們批評餐廳食物難食,當中餐廳老闆陳興濤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余德丞追討店鋪租金及電費共1,446港元。
5月底,余德丞的言論一出,餐廳老闆陳興濤立即報警處理,並揚言會控告余德丞及兩名網紅,定必追究到底。昨日(21日)案件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聆訊,余德丞並沒有到場,陳興濤指余德丞在未經他的同意下,盜用了餐廳老闆的私人地方進行商業性用途的拍攝,向余德成索償當日拍攝的租金連電費。
陳興濤指若當日知道他們三人是來侮辱他的話,一定會向他們收取3000萬元的場地費,現只「象徵性」向他們索償。暫委審裁官紀官則指陳興濤的說法未能說服法庭,並且不接納該餐廳為私人地方,同時質疑餐廳有什麼損失,命陳興濤補充租約等文件再開庭,案件押後至10月3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