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一女常偷家裏錢 遭父體罰後穿漢服投江亡 揭校園欺凌悲歌
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一中一女生靜靜(化名)遭遇校園欺凌,於2019年5月穿著漢服投水溺亡。父母悲痛表示,事情已經過去近2年,仍未得到一個能讓親屬信服的處理結果:「再過兩個多月,就是女兒的祭日,我們不知道該怎樣告慰孩子的亡靈,難道讓她在天堂,還抱著怨和恨?」
據《猛獁新聞》報道,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早上6點半,父母早早起床,打算叫醒女兒吃早飯,但發現孩子並不在房間,床上沒人,被窩也是涼的。「我當時心裡一緊,感覺不妙,因為就在前一天晚上,我才教訓過她。」父親回憶,時年13歲的靜靜一向乖巧開朗,正在江埡鎮中學上國中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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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下葬之後, 學校曾派幾名老師來到女孩家,送去2千元的慰問金。父親說,「我拒收了,我只希望這件事情有個公正的處理結果。」可是,學校一直未就此事進行表態,一直就冷著。
不久之後,當地教育局調查報告出爐稱,木木曾分多次向靜靜要過200多元錢沒有歸還,但無強行索要和威脅的行為;皮皮向靜靜借15元是未到歸還時間,沒來得及歸還;4名女生向靜靜借3元,忘記歸還;木木在課間及晚飯期間推搡朵朵致其受傷,與要錢的事情無關;木木向靜靜要錢的事,發生在4月28日之前,與靜靜從家中出走的5月25日相隔約1個月時間,之後再沒向靜靜要過錢。報告據此推斷,靜靜的出走,沒有證據證明是在校園遭受過敲詐、威脅。
調查報告認為,學校班導師、校長等積極主動配合家庭,班導師在靜靜離家出走死亡事件中沒有過錯,但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為習慣教育,和學生課間管理方面有一些疏漏。經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取消老師2019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資格。
因為不服縣教育局的調查結論,父親多次追責,但一直無果。現在,父母表示,他們有三點訴求,一是尊重事實,將事件定性為敲詐勒索和校園欺凌,並要求實施欺凌者向靜靜公開道歉;二是對相關涉事學生、班導師、學校負責人、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做出相應懲戒處罰,以警示後人,嚴肅整頓校風校紀,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三是對受害方家庭做出相應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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