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沛然質疑將示威者資料交警方 醫管局否認並予譴責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嚴重社會紛爭,觸發警方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等驅趕示威者,集會人士與警方發生流血衝突,事後警方承認有在公立醫院拘捕因參與示威而被捕的示威人士,惹來前線醫護人員質疑。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今日(17日)披露,急症室電腦有一個免登入系統,涉嫌將申報了的病人資料,包括示威者資料泄露給警方。他批評醫管局管理層謊話連篇,沒有維護病人權益,促當局馬上公開交代。
醫管局回覆查詢時指,醫管局的「急症室資訊系統」內設有「災難」單元(Disaster Module),系統屬局方內部內聯網,為封閉系統,並無與任何醫管局以外機構的電腦系統有聯繫及連接,並只限擁有相關權限的醫管局職員進行查閱,任何非醫管局人士、包括警方均無權登入相關系統。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集會引發大型警民衝突,多名示威者受傷,有多達79人需要送院。 其後警方在612衝突中拘捕11人,涉及暴動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非法集會,以及襲警;警方承認有在公立醫院進行拘捕,惹來前線醫護人員質疑,為何警方如此快收到消息並拘捕有關人士。
醫管局其後兩次發新聞稿回應,稱會致力保障病人私隱,所病收集的病人資料均以臨床需要為基礎,並恪守有關閱讀權限的守則。之後的澄清新聞稿就指,在對外發放資訊方面,醫管局只會向外公布整體傷病數字,不同性別的總人數、年齡範圍,與及簡單情況分類,例如危殆、嚴重,穩定等,不會提供個別病人的個人或臨床資料。而有關系統及做法已經沿用多年,在不同的大型事故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不過,陳沛然透露,有多於一間醫院及多名同事都向他投訴,發現急症室的電腦系統內有一個「for police」的專用版面,內容有包括求診者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等資料,亦把病人分別歸類了「發燒」(Fever from institution)、「立法會外大型集會」(Mass Gathering outside Legco)和「肺炎」(pneumina)。醫護人員無須登入系統便可直接查詢及列印資料。
恰巧的是,醫管局總辦事處於上周三(12日)早上9時許發出的電郵,指示各院將立法會大型活動傷者,登記為立法會外大型集會,並要列明是警察、記者、市民或其他。
陳沛然批評,醫管局管理層大話連篇,將示威者資料泄露予警方,違犯私人守則,又擔心新聞稿中所指「有關系統及做法已經沿用多年」,過去是否一直有類似做法,到現在無停止過將資料交給警方,日後只會嚇怕在示威中受傷的人士,令他們不敢求醫。
陳沛然形容,公開資料形同是與醫管局「割席」,指出前線醫護人員對此感到憤怒,要求管理層公開道歉,公開報警真相及立即停止申報系統;並要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介入調查,以挽回市民和醫管局前線醫護人員的信心。 他又建議,前線同事暫時不要就求傷的病人加上「立法會外大型集會」標籤。
醫管局指,就上周三示威,醫管局並沒有將任何病人資料交予警方。由於資料可能涉及個人私隱,每次進入系統及列印前,必須先以使用者名稱及密碼登入,因此所有的列印工作都會在電腦留下紀錄,以防濫用。局方稱,所有資料必須要由索取資料一方向醫管局提出要求,並且符合協助救援工作、協助傷者或家屬需要兩個目的。
局方對有人散播不實言論深表遺憾,並對發布不實言論人士破壞醫患關係予以譴責,正跟進是否有人將透過系統列印出來的病人資料外洩,並不適當地外傳,並已通知私隱專員公署,就可能有人不法進入電腦系統及洩漏病人私隱進行通報。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已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私隱條例》亦有訂明在某些情況下可引用豁免條款,包括是披露的個人資料用作偵測罪行。不過引用此項豁免,醫院需要審視情況是否合乎規定,自行決定是否引用這項豁免。醫院應先要求索取個人資料的執法機構提供足夠資訊,包括索取資料的目的、所調查的案件的性質及所索取的資料如何與調查有關、為何若不提供該資料將會阻礙調查等。此外,此項豁免並無賦予執法機關收集資料的權力,在提出要求收集資料時,亦有責任明確告知醫院是否必須提供資料,否則執法機構可能因誤導醫院而違反《私隱條例》。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是次懷疑洩露受傷示威者個人資料事件,醫管局必須徹查及公開事件始末,以了解是否有個别醫護人員侵犯私隱,沒有依循既有機制便向警方提供資料;日後如公立醫院需紀錄具政治性質的重大事故的傷亡狀況,應只紀錄涉及人數而不應連結病人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