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仍未選出正副主席 何啟明籲議員支持羅致光建議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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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10日)召開本年度第12次會議,仍未能選出內會正副主席。會議上只討論了工聯會何啟明在會前向主持人郭榮鏗提交的信件,內容指內會開會3個月仍未選出主席十分荒謬,若今日的會議上仍未能選出主席,希望各議員能支持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的提議,把僱傭條例修訂草案繞過內務委員會,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

麥美娟表示,若內會持續未能選出主席,將不能處理一眾政府法案。(資料圖片)

工聯會麥美娟表示,若內會持續未能選出主席,將不能處理一眾政府法案。就涉及延長產假至14周的僱傭條例修訂草案,她指出,今屆立法會將在7月中完結,現時每拖一日就會有150名孕婦不能享受額外4星期的產假,加上已有10多年未有修改有關法例,不希望審議工作最後功虧一簣。

議會陣線毛孟靜發言時指,民主派百分百支持將產假延長至14周,但認為將法案在人力事務委員會的做法奇怪,因為委員會並無審議權力,議員亦無法在委員會上提出具約束效力的修正案,她希望今次不要因小失大,為日後審議惡法開先例。
 

民建聯陳克勤表示,內會開會12次仍未能選出主席,做法並不理想,他形容現時內會及財會一事無成,並指由於假期將近,建議秘書處會後與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商議加開會議,處理積壓議題,否則可能在會期完結前,都未能完成眾多法例審議工作。
 

梁美芬(右)批評民主派拖住內會是為阻擋政府把《國歌條例草案》交付內會處理後,恢復二讀,做法幼稚,。(梁鵬威攝)

經民聯梁美芬發言時,再次回應公民黨陳淑莊指,民主派拖住內會是為阻擋政府把《國歌條例草案》交付內會處理後,恢復二讀,她批評民主派做法幼稚,因為若政府未能在本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國歌法審議工作,政府有權按照《基本法》第2章第18條,將已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國歌法,直接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