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主任涉鼓勵同僚參與六四集會 周浩鼎:損律政司公信力促交待
撰文:劉錦華
出版:更新:
早前有傳媒報道,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前主席黃華芬於本年6月4日利用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同袍發出電郵,表示今日將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最後一次的6月4日,提及「今日有甚麼事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嗎?希望我們都做同樣的事」,被指控涉嫌鼓勵同僚參與維園六四集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11日)批評,該名檢控主任以暗語鼓勵其他同僚參與非法集會,認為此舉嚴重損害律政司檢控人員聲譽及公信力。周指律政司檢控人員的職責是為守法把關,但該檢控主任卻公然鼓勵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形容事件荒謬。周浩鼎要求律政司要徹查事件,並要交待該檢控主任過去有否參與涉及違法達義案件,又認為律政司應出席立法會司法事務委員會交待事件。
周浩鼎認為,事件會令市民質疑律政司能否獨立地作檢控。周又表示,連同早前一名律政司檢控官與私人執業大律師合著兒童法律書籍,並教導公眾「走法律罅,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事件,均產生爭議,認為律政司就兩件事都要作明確交待,及將會如何處理,以挽回公眾對律政司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