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環球時報》:能不能請英國律師 中國法律說了算

撰文:蕭通
出版:更新:

壹傳媒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國安案件抗辯,政府終極上訴失敗後,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正在北京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的一項特別議程,是聽取關於提請解釋香港維護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說明。內地《環球時報》今日(29日)發表社評,指「黎智英能不能請英國律師,中國法律說了算」。

社評指,黎智英的其中一項罪名是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涉及複雜涉外的證據及重大的國安利益。由於該案是首宗國安法案件申請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代表被告抗辯,在香港法律上存在一定模糊之處,以至於出現黎智英及其團夥聘用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參與「勾結外國勢力罪」抗辯的這種近乎荒誕的事。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黎智英勾結英美等外部勢力扮演了什麼角色,大家都知道。這也是為什麼香港特區社會各界特別是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和法律界正義人士對此表示了強烈憤慨和猛烈批評。

社評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香港國安法行使解釋權,不僅是行使香港國安法賦予行政長官的法律職權,更是積極履行憲制責任之所在,充分體現出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作為香港「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需要指出的是,這並非是專門為黎智英案所提出的釋法請求,而是如何釐清這一案件當前出現的法律盲區,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對此做出清晰化的權威說明。釋法將成為未來處理同類案件的規範依據,避免相關爭議反覆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