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草案刊憲3小時火速首二讀 鄧炳強:感謝立法會配合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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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草案今天(8日)早上8時許刊憲,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3小時後,立法會隨即加開大會審議草案,為23條草案首讀、二讀,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同日下午召開兩節法案委員會會議,火速審議條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非常感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立法會23條小組委員會的配合,凸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合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基本法23條已經耽誤26年,政府、立法會要攜手盡早完成立法。

立法會加會火速首、二讀 梁君彥:政府、立法會要攜手

昨日(6日)行政會議加開特別會議,通過《基本法》23條條例草案,今日(7日)刊憲並交由立法會審議。特首李家超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立法會今日早上11時加開會議首讀、二讀,二讀辯論中止待續,並在下午2時半召開兩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火速審理條文。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整個特區的憲制責任,已經耽誤26年,政府、立法會要攜手盡早完成立法。他指,23條立法有必要性、急切性,完全同意李家超希望盡快進行立法程序的建議,故召開特別會議,務求做到早一日得一日的目標以及全速審議。

鄧炳強:感謝立法機關支持配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為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的責任,今次立法是邁進健全制度及安全機制非常重要的一步。他指,要完善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有需要盡快立法完成憲制責任。他表示,得到梁君彥及立法會23條小組委員會的配合,凸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合作,他對此表示感謝。

鄧炳強:草案清楚界定罪行 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鄧炳強指香港曾經歷安全受到威脅,例如2019年「黑暴」帶來慘痛經曆,如今地緣政治複雜,國家安全威脅可以突如其來,故早一日立法,少一日風險。他又指,早前政府公眾諮詢,有約30場宣講會,讓市民大眾了解建議內容,收到98.6%支持及正面意見,反映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他強調23條立法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遊行、集會等自由,草案清楚界定罪行及例外情況,有關罪行要證明犯罪意圖,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叛亂可判終身監禁 煽動意圖罪最高7年

今天(8日)刊憲的基本法23條草案,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一共有212頁,各項罪行刑罰曝光。其中,叛國罪、叛亂罪刑罰最高,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一經定罪,可被判監10年;煽動意圖罪最高7年。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會被加刑。

草案亦建議,延長危害國家安全被捕人目前48小時的羈留期,總警司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可以向裁判官提出申請,要求在未落案起訴下每次延長7天羈留期,最多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