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不自殺契約」 社工:輔導工具 學者:無學術證據有效

撰文:蕭輝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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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一封教育局給學生簽署的「不自殺契約」,引起網民議熱。有網民質疑教育局要求學生簽「不自殺契約」無助解決學生自殺問題,也有專業人員在網上留言解釋,契約是輔導工具之一。

網上流傳教育局「不自殺契約」,被網民質疑教育局做法不當。(教育局資料)

有關契約來自教育局《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該書由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組撰寫,並於2015年10更新,而「不自殺契約」是其中一份附件。契約要求學生承諾,在指定日期內若有輕生念頭,願意尋求協助,或向親友傾訴等。

社工:契約有助加強個案意志力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邵家臻指,「不自殺契約」通常用於輔導中後期,根據自我心理學或抗逆理論,危機初步解決後,由輔導人員邀請接受輔導者簽署契約,藉此加強接受輔導人士的意志,「希望他們再有輕生或自殘念頭時,能停下來想一想契約」,而類此的契約也常用於戒毒輔導。他強調,「不自殺契約」並非所有學生或個案均需簽署,而是由輔導人員按情況作專業判斷。

根據教育局文件,「不自殺契約」只是教育局給學校的輔導工具中的其中一款(見紅框)。(教育局資料)

學者:未有學術證據證明「不自殺契約」能有效防止自殺

不少網民質疑「不自殺契約」是否有用。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策劃總監羅亦華稱,外國也有採用「不自殺契約」,「不過目前學術上未有證據顯示,『不自殺契約』能預防自殺」,但同時強調簽署契約不會對個案有負面影響或損害。對於教育局應否將「不自殺契約」放入給學校的預防自殺手冊,羅亦華表示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