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揚言在女友頭上開窿 牧師之子認恐嚇囚21月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劉景翔承認恐嚇及勒架前女友被判入獄21月。(資料圖片)

身世複雜的地盤男工人,為求與年輕14載女友復合,把女友載到馬鞍山一處偏僻山邊,要求破鏡重圓,其間更向女友箍頸拳打,令她鼻樑流血。

男方又曾在另一次會面時打女友並恐嚇:「會在你頭上開窿」。女子被糾纏一年,終於報警。男工早前承認5項傷人、綁架及恐嚇等罪,今(8月1日)在區域法院判囚21個月。法官強調控罪性質嚴重,判刑已考慮到事件因感情瓜葛而起,被告潛逃後不久便自首。

被告劉景翔(41歲),被控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間,向現年28歲的林姓女事主干犯上述罪行。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台灣出生,父親是牧師,從未見過生母。父為追求宗教理想,將被告送回香港並由祖父母撫養,最後被一個德國家庭收養並於德國定居。養父過世後,養母患上抑鬱,他便與養母回香港生活,與前女友育有一名女兒。

被告性格衝動 情緒失控才犯案

被告與事主交往期間,有很多衝突及爭執,被告曾主動向社工求助。被告並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惟性格衝動,情緒失控才會犯下本案,事後已有悔意,不想為家人及女兒帶來麻煩,並有意在案件完結後離開香港,展開新生活。辯方強調被告非有計劃地犯案,案發時只想與事主商討二人的關係,對事主感歉意,亦已明白感情已無法挽回。

案情指,女事主與被告於2013年結識及發展成情侶,惟一年半後因難抵被告脾氣而分手,但被告卻一直要求復合。前年12月,事主在西貢大網仔新村乘的士到達辦公地點後,被告突然登車並將她箍頸拉出車,更被對方打中面部及流鼻血,並強行將她帶上小型貨車,並把她禁錮馬鞍山山邊數小時。去年5月,被告又在事主家門外等候,再次要求復合,惟事主堅拒,更掐她頸,令她難以呼吸。5月中時,被告再次苦纏央求復合,更指事主「唔見棺材唔流眼淚」,要在事主頭上開窿及「用槍指住你個頭」,事主最終難忍茲擾而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7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