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稱一拖五去旅行壓力爆煲 認向空姐潑橙汁 罰款4千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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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許超禹在荃灣法院承認向空中服務員淋橙汁。(資料圖片)

來自武漢婦人帶著兩老三少去杜拜旅行,搭乘國泰航空CX746返回香港的航機上,要求空中服務員提供橙汁時大發雷霆,並用橙汁淋在空姐身上,婦人今早在荃灣法院承認普通毆打罪,並稱她一拖五去旅行令她壓力爆煲才情緒失控,願向空姐道歉,裁判官考慮她沒有案低及認罪,判她罰款4千元。

被告許超禹(37歲),承認上月29日在一國泰航機上,向一名女空中服務員淋橙汁。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在機上要求空姐為她的子女提供一份給2至3歲兒童的兒童餐,惟空姐稱沒有供應,並答應若有多會給她,被告聽罷即變得情緒激動,並破口大罵。約一小時後,空姐向被告提供橙汁,被告手抱的歲半孩子將橙汁搶走但拿不穩,並濺到被告身上,被告便問空姐多拿一杯橙汁,但突然從孩子手上搶去橙汁,並淋在空姐身上。被告落機時被捕,警誡下被告稱當時欲將橙汁交還空姐,但不小心將橙汁倒在空姐身上。

警員上機調查。(fb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

被告帶著兩名70長者及3名小童去旅行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丈夫在武漢任電訊業,月入5千元人民幣,由於得到公司資助,故一家大細,包括兩名年過70的老人家,及被告三名年齡由2個月至7歲的孩子一同去杜拜旅行。

裁判官指普通襲擊案可被判監,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無案底,事主亦沒有受傷,故以罰款處理,但罰款亦必須反映案件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