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興選特首記招重點:倡政改23條 轟橫洲摸底 批港獨違憲

撰文:何宛兒 馮巧欣 黃雲娜 金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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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戰開鑼,現年70歲的退休法官胡國興搶閘宣布參選。胡表示,特首梁振英不能照顧社會整體利益,不能消除港人的怨憤和社會分化。他自稱真正中立、沒有政治包袱,相信能為香港帶來健康的新局面,並爭取五年內重啟政改。
他認為,有人提倡港獨是違憲和不切實際,他期望接觸相關人士了解他們看法,並稱香港有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好過中央將國安法引入本港。
胡國興參選沒有詳細政綱,沒有組織班底,亦無計劃找重量級人物站台。他強調早於三月已有意參選,做決定前並無接觸中央,他形容中央對他參選「無回應」。

退休法官胡國興參選特首,爭取五年內重啟政改。(林振東攝)

【16:40】目前無班底 無找重量級人馬站台

胡官稱參選前沒有接觸中央,被追問無與中央接觸又如何做到中港橋樑,胡稱「你做到(特首)就得啦,佢就要見你啦」,因特首需要上京述職。他又稱有接觸過中聯辦的官員,但就不認識、無見過中聯辦主任張曉明。

至於現時有否組織管治班子,他稱有想過有何人可幫助自己,但有些人士仍在為其他機構服務,不便招手。不過他認為一旦選到特首,就不怕「冇人幫手做」,而公務員中亦有很多「叻人」,現時不需要有班底「企在後面」,亦未想過找重量級人馬「站台」。

【16:30】胡國興稱:我無黑材料 我無二奶

上屆特首選舉參選人唐英年被挖黑材料,他稱自己「冇黑材料」,如果梁振英挖到出來就「睇我點解決」。至於他有否質疑特首梁振英的誠信,胡則稱做人要忠厚點,現時沒有人挖自己瘡疤,他亦不好說梁的問題。

有人擔心年屆七十的胡國興不能應付特首工作,他稱自己做法官都須很多體力,今日的記者會亦沒有現疲態,稱自己一做事就會「精神奕奕」,體力沒有問題。他稱已驗身,健康沒有問題,並已戒煙四年。他笑稱,「我覺得香煙仲係好食的,驚自己再食返,所以一支都冇掂過」。

評橫洲爭議:質疑不可能無摸底紀錄

對於橫洲爭議,他稱不明白為何梁振英先說是曾俊華負責,但數日後梁又說自己有擔當,他又質疑橫洲的摸底過程沒有紀錄「係唔係呀?」,他不信如此重要的決定沒有會議記錄。他又稱,不認為「做下屬去摸完底,會唔會唔見呀個紀錄」,他又稱「呢啲事邊有人信㗎?」

(港獨)這是很嚴重問題,《基本法》第一條已寫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港獨是違憲…我很想見他們,叫他們解釋給我聽。我未有機會見新的人,我願意聆聽意見,我很包容,有道理我會聽。
胡國興評港獨
(羅君豪攝)

【16:20】港獨違憲 盼接觸年輕人了解

被問到香港近來有人提倡港獨,胡官指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港獨」是違憲,亦不切實際,但他未接觸過港獨人士,不了解具體內容。他很希望與提倡港獨人士見面,聆聽各人意見,「可能聽完我話佢知唔係港獨呢?」
至於一旦當選後會否推動《廿三條》立法,胡稱《基本法》中已說明香港要就此立法,他稱「唔駛驚」《廿三條》,立法亦是應做之事。他認為,《基本法》中除了廿三條,其餘都是保障「兩制」,只有《廿三條》是保障一國。他稱,做漢奸、分裂國家、叛國是「抵死」。他警告,如果香港不就《廿三條》立法,中央將「國安法」引入香港,香港會「仲難頂」。
至於是否主打ABC(反梁振英),胡認為現時言之過早,選委會仍未產生,難以找人支持自己。對於傳媒指其他有意參選人仍在等候中央指示,他反問「等乜野?」,他稱自己早前因礙於法官身份才要等,他不明白其他想參選人為何遲遲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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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胡斷言香港一定有三權分立

胡國興認為,特首要抓緊香港人的核心價值,尊重人權自由,特首要做有效橋樑,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見。他再強調,中央「唔會畀香港人死」,不過有些人不想香港轉變。

對於近日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的爭議,他斷言香港一定有三權分立,而有內地學者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只因內地行「大陸法」。他稱,英國奉行的是「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而《基本法》中亦說明香港由三個核心權力組成,而司法機構的權力應是最大,而行政和立法互相制衡和配合。

【15:50】評宣誓風波:特首做原告「奇怪、唔好睇」

他稱,自己會遵照法律行事,又認為中央不會想「殺死香港(kill Hong Kong)」,中央政府不會要求特首做違反法律和「一國兩制」的事或實行某些政策。
在場傳媒問胡如何看待其他疑似參選人,包括曾俊華、曾鈺成、葉劉淑儀等,他稱「唔想逐個去秤」,但形容這些潛在候選人無人比他中立,因為其他人有包袱。他稱,不少疑似參選人在擔任公務員、政務專員時曾服務過他。對於宣誓風波,他稱不應談論案件,否則是藐視法庭。不過,他認為特首成為原告人是奇怪,《立法會條例》只有律政司和選民可以做原告。今次出動行政長官做原告,「好唔好睇」。他稱,不論行政是否有干預立法機關,但至少不應讓人看到行政長官做原告人。

我好中立,有邊個做得好過我呢?我諗唔到。
胡國興
大批記者追訪胡國興。(鍾偉德攝)

【15:55】爭取重啟政改 向中央呈「誠實報告書」

胡國興提倡在五年內爭取共識,重啟政改。他表示回歸已19年,「循序漸進」很久。對於是否要修改「831方案」,他稱不一定要修改,但「梗係唔係接受啦」。特首要收集香港各界的意見,做一個「誠實的報告書」呈交中央。

對於有市民前年發動「佔中」及爭取「公民提名」,胡認為「佔中」是不合法,但這是市民的示威遊行權利,只是警方沒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他指,《基本法》規定要經「提名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自然不存在「公民提名」,如要更改就須有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這就是政改。不過,現時社會撕裂難以推動政改,因此他的使命就是同各政黨溝通,做到和而不同。

【持續更新記者會】胡國興選特首:爭五年內重啟政改 梁振英不能照顧港利益

【15: 30】胡形容中央對他參選「無回應」

胡被記者問到,為何過去幾年在香港有重大爭議,例如反國教事件、雨傘運動都沒有表態,現在卻突然參選。胡國興表示他退休後,一直是暫委法官,處理事件一定要去政治化及中立,他上星期才停止法官工作,故現在才可以出來表達政治見解。他指,以往一直有意參選特首,但就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外界質疑他在經濟、房屋範疇中沒有參與,他指其他問題都是較細,如政改問題處理不了,社會會一潭死水,無法改進。他承認房屋有問題,應提供較多土地予市民。他指,自己沒有包袱,沒有鐵定的政策,要向社會各界諮詢,找出各方可接受方案,才制定政綱。

他表示沒有接觸過中央,但有見過各方面的人告訴他們自己想選特首,但非尋求支持,因為1200名選委仍未選出。他稱,有接觸過與內地有聯繫的人,中央對他的回應是「無回應」,沒有阻止亦沒有說不予置評。他稱,自己在政界三十年,做了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13年,是真正中立和不偏不倚,他認識很多人都沒有「鬧佢、憎佢」,相信與政界各方較易溝通,他稱自己有見過曾鈺成。他又稱,不知自己是否「陪跑」,認為選舉結果難以預知。

【15:30】記者會開始 胡國興正式宣布參選

胡國興抵達記者會現場,向傳媒揮手,神情輕鬆,表示「好迫喎」。他正式宣布參選,認為香港政治上陷入僵局,稱自己做了大律師和法官幾十年,有經驗、有中立判斷。他無政治包袱,不屬於任何黨派,可為香港帶來新的、健康的局面。

胡國興宣布參選特首。(金芷靈攝)

【15:00】爭取五年內重啟政改

跟據現場派發的新聞稿,胡國興冀為港作出貢獻,建立公平公正和諧社會,爭取共識在未來五年重啟政改。新聞稿引述胡官:「我決定參加行政長官選舉是因覺得香港社會太撕裂,政治上陷入了一個困局。我做了大律師和法官幾十年,對香港社會很了解,我有經驗、中立的判斷,我做人的金科玉律就是公平公正、正直誠信、廉潔奉公。想做港作出貢獻,為港人謀幸福。」

他批評,特首梁振英不能照顧到香港整體利益及消除港人怨憤和社會分化。他又稱自己沒有政治包袱,認為自己有能力紓緩政黨與團體之間的矛盾,為香港帶來一個新的、健康的局面。他指,香港當前面對的最核心問題是對政改方面的分歧與爭拗,他認為問題應在五年內解決。他又相信,自己比起其他參選人更有條件和能力成為港人之間和中港之間的橋樑。

未見重量級人物站台

記者會在灣仔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一個活動室舉行,房間可容納約一百人。現場沒有任何布置或競選標語,亦未見有重量級人物站台,胡的徒弟、大律師何炳堃擔任選舉代理人。胡的大兒子胡雅烈、媳婦于文瑛到場支持。

胡國興大仔胡雅烈(左)現身撐場。(黃雲娜攝)

胡國興今早在競選辦公室樓下被大批傳媒追訪,胡指心情輕鬆。被問及有否得到中央祝福及不滿特首梁振英故出選,胡國興都一概不回應,只稱留待下午交代。

近日密密與各陣營打招呼

有傳媒指,胡國興是因有重量級人物出面游說,才開始考慮出選特首。而港澳辦主任馮巍上月南下深圳期間,胡曾與馮巍面會,並表示有意出選特首,據稱馮巍沒有表示支持但亦無阻止。胡國興決定去馬,近日先後與民主黨、民主思路、工黨、公民黨、經民聯和自由黨表明自己有意參選特首,未來亦會向其他政黨介紹政綱。

其實,早於第一屆特首選舉亦傳出「法官治港」是中央的考慮之一,當時有李福善和楊鐵樑兩名前法官參選,不過李福善無法取得足夠提名入閘,楊鐵樑入閘亦只能陪跑。最終董建華跑出,由「商人治港」。雖然胡國興出身法律世家非出身商界,但長子胡雅烈從商、大媳婦于文瑛出身望族,孺子胡雅倫任茂名政協,胞妹是「香港幼稚園協會」永遠會長。胡國興的人脈,實際上橫跨政商、教育、法律等界別。

胡國興資料

現年70歲

妻鄧小婷(已故),育有兩子兩女

英華書院中七畢業、英國伯明翰大學法學學士、倫敦大學法學碩士

公職

嘉利大廈火災調查委員會主席(1996年)

新機場調查委員會主席(1998年)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1993年至2003年)

教育學院事件調查委員會主席(2007年,不過因與牽涉事件、時任廉政專員的羅范椒芬相識而中途辭任)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2006年至2012年)

法律資歷

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1969年)

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1970年)

樹仁學院法律及商業學系系主任(1986年)

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87年)

獲委任為高院原訟法庭法官(1992年)

獲委任為高院上訴法庭法官(2000年)

獲委任為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2004年至2012年)

獲委任為高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2013年至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