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要求立會待終審後處理「回水」 梁君彥指收不到二人相關信件

撰文:陳嘉洛 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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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早前向失去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發信,要求二人歸還自10月1日起合共約186萬元薪金及預支營運資金,今日(19日)為還款的「死線」。梁、游二人致函行管會,認為立法會應待終審法院有最終裁決結果才決定是否有需要追收有關款項;又認為原訟庭的裁決是指二人議員資格由10月12日開始失效,故立法會不應追收10月1日至10月11日的薪津。
有行管會中的泛民成員認為,二人要求合理,希望行管會接納;而建制派成員則認為,需待法律意見才可決定。

梁頌恆及游蕙禎去信立法會要求終審後才處理償還薪津事宜。(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青政二人的信件中提到,由於二人的司法覆核案件尚待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立法會不應於終院有裁決前就追還二人薪津。另外,二人亦對償還款額有爭議,認為高等法院原訟庭的裁決是指二人議員資格由10月12日,即宣誓當日起失效,立法會不應追收二人10月1日至10月11日的薪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目前未收到梁頌恆要求延期處理的信件,若二人提出有特殊情況,行管會將嚴肅處理,否則秘書處將明天去信追討。行管會下月中商討會否展開法律行動,包括先發律師信,若再無回應就訴諸法庭。

梁君彥指未收到梁頌恆要求延期處理的信件。(陳嘉洛攝)

梁君彥又指,梁頌恆上月交出部分營運開支單據,顯示他曾經買5部iPhone和11部電腦,涉及30多萬元,但游蕙禎未有提供單據。他又表示,兩人連通行證和鎖匙都未有歸還,指立法會房間的鎖匙要在德國配製,每條要幾百元。秘書處上周已提醒兩人交還款項,但梁頌恆未有人接聽,已留下口訊,游蕙禎電話就已經停止服務。

被問到若梁游無法交還款項會否申請二人破產,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指,要先與律師商討,即使立法會申請二人破產,也不能因為觀感問題而不做,強調有關款項屬於公帑。

本身為行管會成員的黃碧雲認為,二人要求合理,認同立法會應待終院裁決再追二人「回水」,亦認同二人宣誓前已為候任議員,正開始議員工作,故立法會亦不應追討該段時間的薪津。她指,行管會按程序會在收到信件後再開會商討。至於另一名行管會成員、民建聯黃定光認為,二人薪津屬公帑,不能隨意決定「回水」金額,故行管會應先尋求法律意見,了解二人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據。

對於二人「回水」金額,有泛民委員認為「有得傾」,因為早前行管會開會時,泛民和建制派也對二人是否需還10月1日至11日的薪津有分歧,可藉今次機會再討論清楚。至於建制派內也有不同聲音,有建制派議員認為,「無謂窮追猛打」,既然二人已失議員資格,不能在議會生事,加上二人官司纏身,訟費開支不少,薪津方面無需要「追到盡」,建議對兩名年輕人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