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出軌女學生 排「愛愛更表」診所淫亂 妻告上法庭爆色情訊息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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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高官的已婚醫生,竟然出軌自己的學生!台灣1名曾擔任衛生局局長的醫生卸任後經營診所,竟利用工作之便和曾經是自己學生的女員工搭上,雙方出軌保持性關係長達5年,更故意排出「愛愛更表」方便偷情,經常在診所和住家性交,次數多達200次,平均每個月大約3次。直到2人分手後,妻子發現2人相處有異才揭發事件,憤怒下提告。法官在庭上翻閱2人之間的通訊內容,當中有露的情色訊息,包括「做愛做到飽」等,顯示2人確有肉體關係,遂判處作為小三的女子賠償元配35萬新台幣(約8.75萬港元)。

台灣1名曾擔任衛生局局長的醫生卸任後經營診所,竟利用工作之便和曾經是自己學生的女員工搭上。示意圖。(《律政狂人》截圖)

根據判決書,有「感情缺失」的鄭姓醫生於1990年3月結婚,與妻子育有2名兒子,鄭男曾經擔任某縣市的衛生局局長,卸任後返回澎湖老家經營內科診所,聘請曾經指導過的謝姓女學生進入診所任職。豈料鄭醫生「公器私用」,2017年起與謝女發展不倫戀情,不但多次約會外出遊玩,而且在診所和住處發生近200次關係。

直至去年3月,醫生與謝女發生爭執,她在診所情緒失控,向愛郎咆哮怒吼,繼而辭職走人。鄭妻終於察覺情況有異,於是查問丈夫事件緣由,當得知出軌一事後,雖然鄭醫生答應賠償120萬新台幣(約30萬港元),但鄭妻無法原諒謝女,決定提告她侵害配偶權,同時索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醫生與女員工有不倫關係,訊息相當露骨。(《律政狂人》截圖)

案件提堂後,謝女稱當時遭到鄭男的權勢逼迫才發生關係,她甚至「踢爆」對方並非首次外遇,與妻子關係名存實亡,所以自己毋須對不倫關係負責任,反而是鄭男的過錯。鄭男則表明願意賠償妻子120萬新台幣(約30萬港元),鄭妻已經得到應有的賠償。

法官翻閱鄭男與謝女的對話紀錄,發現謝女曾向鄭男傳送大量情色訊息,包括「怎麼親怎麼吸都可了」和「做愛做到飽」,2人甚至討論排更表時間,以便在診所內發生關係,可見謝女由始至終都是自願。法官亦翻查鄭妻的銀行紀錄,沒有鄭男賠償的120萬新台幣(約30萬港元),考慮到謝女月收入約2萬多新台幣(約5,000港元),加上她要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須,裁定賠償35萬新台幣(約8.75萬港元)。

案件後來因上訴程序而轉至高等法院二審,法官裁定謝女的確侵害配偶權,因而維持原判。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