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巴士無撳鐘致飛站 老婦老伯爆粗罵司機:人渣 大叔乘客1招KO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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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巴士到目的地前記得按「落車鐘」,否則未必會「站站停」。本港網絡瘋傳1段「老婦老伯大鬧巴士車廂」影片,指一對長者乘客疑忘記按「落車鐘」,結果過站無法下車,於是責怪車長,爆粗辱罵車長是「人渣」,又揚言要報警,累全車停駛。最終有乘客看不過眼,上前指摘兩老行為,要求勿再騷擾車長駕駛,強調干擾駕駛是違法行為,影片最後見到雙方未再爭論,車廂稍稍回復平靜。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老婦老伯行為離譜,諉過於人;也有網民讚賞乘客做法,平息紛爭

本港網絡瘋傳1段「老婦老伯大鬧巴士車廂」影片。(影片截圖)

網上流傳影片長約1分鐘,據上載影片網民表示,事發上周三(11月8日),一對長者乘客疑忘記按「落車鐘」觸發事件,「過咗站反而責怪車長,又揚言要報警。車上有1位乘客睇唔過眼,叫司機唔好受佢影響,又對該對長者說干擾司機揸車係違法行為」。

影片見到,當時巴士正在行駛,1名穿短袖上衣、西褲老伯,站在司機位旁質問車長,「離開個站喇咩?都未離開個站郁咗㗎車!」,之後就走入車廂中間。由於被騷擾,車長唯有停下車輛回應「係繼續講吖嗱,無所謂」,老伯即回頭爆粗辱罵司機,「X你老X,人渣嚟嘅都!你老XX真係!」。

之後老婦「接力」走到司機位旁邊責罵車長,「係咪想我報警?報警我隨時可以報警」,老伯亦大聲附和「報警啊!」,車長則說,「報警、報警!」。不過老婦未有報警,只繼續怒罵車長,「你啱先話開出街,根本係你郁,我同你講!」。車長回應「得,報警」,老伯加口「而家攞啲人(乘客)嚟威脅你啊!」,車長只重複「你報警啊,阿sir喺附近㗎啫,我等你,唔緊要」。

見雙方僵持不下,巴士又停駛,有男乘客忍無可忍上前指摘兩老,要求勿再騷擾車長駕駛,強調干擾車長駕駛是違法行為,「你唔好騷擾司機師傅揸車啊吓,你慢慢投訴,調返時間無所謂,有人做證人,你唔好騷擾司機揸車」。影片最後雙方未再爭論稍稍回復平靜。

有男乘客忍無可忍上前指摘兩老,要求勿再騷擾車長駕駛。(影片截圖)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老婦老伯行為離譜,諉過於人,「老人家遲咗撳鐘,開門畀你就人情,唔開畀你就係道理」、「唔係付十幾元車錢覺得自己大晒」。也有網民讚賞開聲乘客的做法能平息紛爭,「做得好」、「好波!」。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巴士車長須在每個顯示所有巴士均應在該處停車的巴士站停車,而在沒有顯示所有巴士均應停車的巴士站,如乘客提出要求,車長須在巴士站停車以放下乘客;如巴士尚未滿載,當有擬成為乘客的人示意時,須在該巴士站停車以接載該人。換言之,除了必需停車的巴士站,要在其他車站下車的乘客需提出要求(撳鐘),而需要登車的乘客亦要示意(例如揮手)。

另外,香港法例《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屬刑事,當中第13A條列明,任何乘客不得故意阻礙或妨礙司機或任何獲授權的人,或故意分散司機注意力;如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可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乘客在公共巴士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可處罰款$3,000及監禁6個月。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13A,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人士有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a)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司機或任何獲授權的人,或故意分散他們的注意力;
(b)故意阻礙司機望向道路或交通的視線;
(c)對巴士的任何部分或其設備故意作出或故意安排作出任何事情,而該等事情
(i)阻礙或干擾巴士的操作,或引致損壞;或
(ii)導致他人受傷、不安、煩擾或不便;
(d)不適當地干擾車門,或不適當地干擾構成巴士一部分或與巴士連接的任何其他機械、裝置或控制器;或
(e)從巴士拋出或故意掉下任何物件。

除了保障司機,乘客亦受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12條保障,司機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即屬犯罪。

司機的一般行為
(a)當接載或放下乘客時,須在安全和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將該巴士盡量靠近道路的左側或路邊停下;
(b)不得在該巴士行駛時與人談話,除非因安全理由必須如此;
(c)不得在任何旅程中不合理地阻延該巴士;
(d)在將油注入汽油缸或燃油缸前,須關掉引擎和確保所有乘客已移離該巴士,並須將引擎保持在關掉狀態和確保所有乘客均留在該巴士外面,直至注油完畢為止;
(e)如因任何理由而讓該巴士無人看管,則須將引擎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