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阿叔巴士站前當街露械小便 網民斥黐X線:附近有公廁仲要…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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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露械便溺極其不雅!有深水埗街坊日前發文,公審1名男子在巴士站旁邊公然小便,在大街張揚地露出重要部位,怒斥「黐X線」。網民批評便溺男子,「睇見就火X滾」,又指出其身處位置附近其實有公廁,甚至行前一點已有坑渠,但他照樣選擇在路邊小便,因而不滿怒罵對方「痾都痾落渠口啊,X街之中嘅X街」。

樓主以匿名方式在facebook群組「深水埗街坊會」發帖,直斥「黐X線」。從其上載圖片所示,地點為深水埗元州街,當時「日光日白」,1名中年男子站於巴士站等候區,他直接拉下褲鏈,露械小便至馬路邊。

許多網民批評男子劣行,「睇見就火X滾」、「唔怪得頭先行過咁臭啦」、「真係周圍都係尿味」、「日光日白夠膽咁樣痾,一係精神病,一係High大咗」、「彈到成條褲腳都係尿」。

街坊指出其實中年漢小便位置附近就有公廁,有人更搜尋地圖街景,顯示距離他不遠處其實已有坑渠,「痾都痾落渠口啊,X街之中嘅X街」,

相隔男子幾步距離,其實已有坑渠,網民因而怒斥「X街」。(FB「深水埗街坊會」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1A)條,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其後再犯則可被罰款1萬元。

另外,當眾便溺亦有機會構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根據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有機會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FB「深水埗街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