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骨灰龕|擬修例放寬豁免 關注聯盟轟搬龍門:集體撒賴得逞

撰文:何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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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包括豁免未獲發牌的合資格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凍結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以免有大量骨灰須遷移,引致社會不安。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表示,若進行修例,即等於私營骨灰龕場「集體撒賴得逞」,為不合資格龕場「搬龍門」,而沒有獲得豁免書的骨灰龕場則要面臨「清灰」,社會需承受歷史遺留的問題。

政府建議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包括豁免未獲發牌的合資格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凍結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以免有大量骨灰須遷移。(圖為曾咀及黃泥涌道靈灰安置所。)(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若修例龕場可毋需經城規會審批及補地價 如獲「免清金牌」

政府建議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新修訂涉及五點,其中一點為豁免未獲發牌的合資格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凍結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以免有大量骨灰須遷移。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2017年6月30日實施後,條例規定5年後需要作出檢討。現在政府擬降低申請豁免書的資格,讓199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前期間開始營運銷售的龕位可以獲申請豁免書的資格,若通過,這批龕位可毋需經過城規會的審批、無需補地價,只要符合屋宇安全、消防及環保條例就可以有「免清金牌」,繼續營運,等於為不合資格龕場「搬龍門」,私營骨灰龕場「集體撒賴得逞」。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認為,若政府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等於私營骨灰龕場「集體撒賴得逞」(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當局憂致大規模「清灰」 謝世傑:社會須承受歷史遺留的問題

政府在修例諮詢文件中指,截至今年3月底,60間正申請牌照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中,24間因不符申請豁免書資格或計劃繼續出售龕位而無申請豁免書,若最終不符申請牌照要求,便須結束營業,導致大規模「清灰」,影響先人和家屬權益。據初步評估,上述24間骨灰龕場中,13間合符條件申請豁免書,涉3.6萬個龕位,則代表有11間骨灰龕場會因沒有獲得豁免書的骨灰龕場則要面臨「清灰」。

據初步評估,上述24間骨灰龕場中,13間合符條件申請豁免書,涉3.6萬個龕位,則代表有11間骨灰龕場會因沒有獲得豁免書的骨灰龕場則要面臨「清灰」。(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謝世傑指,本身違規的骨灰龕場若在政府修例後,仍不合符條件申請豁免書需要「清灰」,「比個機會佢(違規骨灰龕場)重新申請,都係唔符合嘅話,咁都冇辦法,唯有結業」。

他續說,營辦者有責任符合相關條例,附近的居民及環境同樣要面對違規龕場有機會獲發牌的可能,是一個過去政府欠長遠規劃行政失當下遺漏的歷史問題、在修例下無可避免的「陣痛」,是「社會需要承受歷史遺留的問題」。

江玉歡:政府有足夠位置處理需要「清灰」的骨灰龕場

政府建議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新修訂涉及五點,其中一點為豁免未獲發牌的合資格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凍結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以免有大量骨灰須遷移。(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在節目中指,「修訂係好嘅」,近年有不少私營骨灰龕場不獲發牌照,受害的是市民,過往亦收到市民的求助。而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申請時間的延長方面,她指,「政府有佢嘅數據同理由」,在稍後會向政府作進一步的了解。

因城規會反對、位於高密度住宅地帶等原因,而沒有獲得豁免書的骨灰龕場要面臨「清灰」問題。江玉歡指,「冇辦法解決,呢個真係歷史遺留問題,係當初冇做好規管」,若當初有做好,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食環署有提供暫存服務予需要「清灰」的骨灰龕場。江玉歡表示,政府現時有很多公眾骨灰龕位,「完全唔會有問題嘅,啲位多得濟」,相信11間需要「清灰」的骨灰龕場的龕位可以完全放入政府提供的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