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死因|醫生未處方抗乙肝藥物疑激活病毒 鄧裁定死於不幸

撰文:郭顥添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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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2017年因腎功能受損到聯合醫院看腎科門診時,醫生為她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未有同時處方抗乙肝抗病毒藥。鄧後來出現急性肝炎,並曾兩度換肝,最後因敗血症死亡。死因庭早前就鄧的死作研訊,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引導陪審團考慮鄧的急性肝炎的引發原因,若認為因「開漏藥」導致,可裁定「死於不幸」,若認為是自身免疫而起,則可裁定她「死於自然」。陪審團今(7日)退庭商議近7小時後,大比數裁定鄧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同時未獲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型肝炎發作,裁定鄧「死於不幸」。

女死者鄧桂思(44歲),2008年6月在聯合醫院檢查時被確診為乙型肝炎帶菌者,她在2016年7至8月發現其腎功能受損,同年8月至2017年1月曾5度到聯合醫院腎科覆診,2017年4月1日不適入院,翌日獲處方抗病毒藥,4日後肝功能轉差,轉院至瑪麗醫院後先後作兩次換肝手術,最後於8月26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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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另向醫管局提出5項建議:

1. 有關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使用時間,服用少於7日,仍要歸納為高風險類別,並需處方抗病毒藥;

2. 即使乙型肝炎帶菌者沒有病徵,局方仍可考慮資助他們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

3. 教育乙型肝炎帶菌者的主意事項及症狀;

4. 醫生排版紀錄須清晰,並讓其他診症醫生都能理解;

5. 化驗室取消測試時,需要交代原因。

門診醫生認或曾分神開漏藥

時任聯合醫院副顧問醫生林治崑供稱,他曾為鄧看腎科門診,認為鄧的腎衰竭程度屬於輕至中度,建議鄧進行為期6個月的類固醇治療。他相信有向鄧解釋療程利弊,亦知道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應同時處方抗乙肝病毒藥,但他當時未有為鄧處方,他相信當日在診症途中,或受到干擾,如有人致電他或進入診症室提問等,令他處方時或受到影響而分心,從而未有為鄧處方抗病毒藥物。

林又指,根據已刊登的學術研究,若出現「開漏藥」情況,有1-2%會引致腎衰竭,及0% 引致死亡,他案發時知道最嚴重後果可致死。

覆診醫生未再問抗病毒藥物的事

另一名曾為鄧桂思看門診的醫生陳小劍供稱,他為鄧看診時,看到林治崑醫生寫下的醫療紀錄,得知鄧桂思是乙肝帶菌者,而林已向鄧桂思講解服用類固醇的好壞,他沒有再特別說明及加開藥物,加上當時的乙肝抗病毒藥對服用類固醇的病人而言是自費藥物,對林沒有處方沒感奇怪。他亦注意到鄧當時的肝功能正常,有為她安排下一次肝臟檢查。陳又說,若當時他再問有關乙肝及抗病毒藥的事,或許事情會有更好的結局。

鄧的直接死因為敗血症

瑪麗醫院、組織及細胞病理部主任陳雙煒,事後有為鄧剖屍,並發現鄧的肝臟結構無異常,但有梗塞及出血性壞死細胞,未發現乙肝細菌;另其左肺有出血和血管小栓塞,及肺部出現廣泛組織纖維化。陳判斷鄧因急性肝衰竭須兩度換肝後,出現機化性肺炎及胸腔積液的併發症,引致細菌入血,直接死因是敗血症。

屍肝未有發現病毒

陳未有在鄧的肝臟發現乙肝病毒,陳澄清該肝臟並非鄧的原身肝,而是她後來獲移植的屍肝。乙肝病毒會「全身走」,如果醫生在手術前使用抗病毒藥以控制病毒量,新肝有機會重新感染病毒,若病人換肝前有服用抗病毒藥,則有機會在屍檢時未能在肝臟發現該病毒。

鄧的原生肝與慢性肝炎急性發作相符

港大醫學院病理學系臨床助理教授盧綽琳醫生,曾為鄧的原身肝作化驗,她指正常的肝臟應呈深紅色,但鄧的卻呈綠色,這或因有膽汁在肝臟積聚導致,原生肝上亦遍佈黃色斑點,代表切片上有彌漫性壞死,有大量肝細胞流失,與慢性肝炎急性發作相符。她認為鄧事發時有可能同時存在自身免疫性肝炎和乙型肝炎激活,從而引發肝炎。

服高劑量類固醇增肝炎發作風險

腸胃肝臟科顧問醫生馮恩裕認為,鄧的情況與慢性肝炎急性發作吻合,而大部份病人可自發性發作。他不清楚慢性肝炎急性發作的背後機制,但確認服食高劑量類固醇,會明顯增加發作風險。

多名專家認為未服抗病毒藥激活病毒

此外,中大醫學院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黃麗虹,及來自澳洲的肝臟移植專家 Henry Pleass,均認為鄧是服用高劑量類固醇,而未有服用抗病毒藥,引致乙肝病毒被激活。

女兒質疑院方未主動告知人開漏藥

鄧的女兒胡尚佑陳辭時指,聯合醫院事發後無主動告知家人醫生涉「開漏藥」,若非家屬察覺情况變差主動詢問,質疑事件是否會石沉大海,不了了之。胡稱醫生受人敬重,但不是出現失誤道歉便可了事,她指事件對她一家造成永不磨滅的疤痕,希望同類事情不再發生。

案件編號:CCDI 80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