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指行李事件無違規 517宗同類個案 梁振英:無行使特權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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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遺失行李事件擾攘多時,政府發言人傍晚(25日)指,已收到並審視了由機場管理局提交的報告,確認事件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亦無違反國際航空安全的標準。
機管局又指,過去一年有517宗將獲認領的行李帶入禁區交還物主的個案,而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有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
行政長官梁振英隨後亦發表聲明,強調於事件中與家人無行使特權。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日前就事件,於機場接機大堂舉行靜坐集會,有2500人參加。(黃永俊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機場保安當晚在離境大堂發現了有關的手提行李後,已經將其通過爆炸品檢查,亦確認了物主;更強調行李在進入離境禁區交還前,有通過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保安檢查;而梁頌昕上機前,亦已經按照航班目的地有關當局的要求,在登機閘口再通過保安檢查。政府發言人指,機管局會檢視及優化現時處理遺失物件的程序。

另外,機管局的報告指出,機場保安人員當晚於非禁區範圍,近登機櫃檯 B 行段發現無人看管行李,已經即時按既定程序完成的保安檢查,亦有進行爆炸品測試確定行李沒有可疑。航空公司其後幫忙確認了行李的物主,而職員隨即從保安手上領回行李,並攜帶行李通過安檢後才將行李帶入禁區。報告重申,由於安全檢查中沒有發現行李内有違禁品,故此無須進行第二次檢查,亦不需要物主在場。

報告亦指出,在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共有 517 宗機管局將已獲認領的行李帶入禁區交還物主的個案,而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有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等。

梁振英:我與家人在事件中無行使特權

梁振英在政府發表報告後,立即發聲明指,報告已確認今次事件不涉違反安全問題,又重申在事件中,自己及其家人並沒有行使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

國泰航空企業事務董事唐偉邦亦回應指,國泰有嚴格遵守香港民航處的所有規定。對於有關的事件重申,當日是機場保安公司批准國泰員工攜帶該件行李經保安檢查後進入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