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收回東隧 張炳良:研三隧分流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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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長張炳良(資料圖片)

立法會三讀通過《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東隧8月專營權屆滿後,將由政府接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會在收回東隧後,展開三隧分流研究,預計2017至2018年度完成,當中包括探討以公帑補貼方式降低西隧隧道費,以拉近三隧收費差距。 

東區海底隧道入口(資料圖片)

張炳良在會上表示,政府會在收回東隧後,立刻展開三隧分流研究,並於2017/2018立法年度完成研究,當中包括研究調整三隧收費,屆時將提出具體調整方案,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

民主黨胡志偉提出修正案,要求加入「日落條款」,訂明如特定日子前未能完成隧道收費的討論,東隧收費機制將失效,促使政府正視隧道分流。

張炳良回應指,加入日落條款將為政府處理三隧分流問題,加入「不必要掣肘」。他續指,日後研究三隧分流的過程中,「無可避免要和西隧專營公司磋商,包括探討以公帑補貼方式降低西隧隧道費」,如為談判設下死線,可能「令政府置於被動,不利公眾利益」。他又說如東隧因而未能收取隧道費,可能令港島東、觀塘、將軍澳等地區交通擠塞問題惡化。

胡志偉提出的修訂案最終遭否決,其後《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則獲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