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成業主自訂水電價 劏房戶慘遭濫收費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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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公布「水電費研究調查報告」,發現大部分的劏房戶遭業主濫收水電費。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批評政府及水務署對問題視而不見,令濫收情況日益嚴重。

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左一)批評水務署,對劏房濫收水電費問題一直坐視不理。(黃靜薇攝)

社協於今年1月至3月,訪問深水埗區其中一幢超過50年樓齡唐樓。當中的53戶住戶,超過一半的受訪者為劏房戶。調查發現,七至八成的業主會為租戶自訂水電費,而有61.5%的住戶反映每度電價為1.6元,比起今年中電平均總電價的1.132元高;水費方面,以水務署最高價錢計算,住戶使用63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便收取9.05元,但社協指出,業主訂立的水費介乎10至15元,遠高於水務署所訂價格。

張女士是居住在深水埗鴨寮街的劏房戶,她表示業主為劏房戶自行訂水電費,分別是每立方米14元和每度電1.5元,上月需繳交289元水電費,連租金佔總收入四成。她曾向地產經紀反映業主濫收水電費,對方回應道:「劏房戶就是這樣,你不住的話就退了它」。她唯有用其他方式節省費用,「開水喉慢慢滴來儲水洗碗、沖廁」。

業主從未抄錶

另一劏房戶張女士在長沙灣道租住一間不足100呎的房間,搬入兩個月,水、電費是每立方米14元及每度電1.4 元。但她指業主從未抄過水電錶,只是口頭通知水電費每月190元,後來她自行抄錶,發現只需146元,質疑業主亂收費。

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批評,水務署作為政府部門應有責任解決濫收問題,但一直坐視不理,「沒有去行出一步處理問題,令業主有錯誤信息繼續下去」。他促請政府需承認劏房合法性,並作全面監管,令相關部門如水務署可予劏房提供獨立的水、電錶。而中電則可加大電費津貼令全港8萬多個劏房住戶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