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受訪家長曾體罰子女 團體:違反兒童權利 促立法禁止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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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巴星」無助管教子女。一項調查發現,有逾半受訪家長表明曾向子女施以體罰,71.3%受訪兒童則表明體罰不奏效,亦會造成親子關係疏離。
負責調查的防止虐待兒童會呼籲家長學習聆聽子女心聲,轉用正面的管教方式,又促請港府盡快立法,禁止體罰,以保障兒童權益。
防止虐待兒童會於今年2月至4月期間,成功訪問333名家長及216名兒童,30.1%受訪兒童屬6至9歲。
調查結果顯示,有逾半受訪家長表明曾向子女施以體罰,另有50.5%兒童曾被體罰。結果又反映,65.4%會體罰子女的家長,曾於童年時擁被體罰經驗,成為跨代管教兒童方式。
不過,各有71.3%及57.9%兒童及家長認同長遠而言,體罰並無用處;69.5%家長則表示,體罰對兒童帶來負面影響,69.5%兒童亦認同有關說法。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表示,不少家長管教子女時仍會施以體罰,在根據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數字,過去10年間,錄得 4,358 宗兒童身體虐待個案,情況嚴重。
她續指,體罰非有效的施教方法,更是暴力行為,亦違反兒童權利,亦有不少虐兒個案由體罰開始,她促請港府盡快立法,全面禁示體罰,另應實施強制性舉報虐兒機制,專業同工包括學校師長及社工,如遇懷疑虐待事件,應立即轉介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