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選委聯署 批選管會政治審查篩選:對法治最嚴重破壞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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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簽署確認書、承認不主張港獨,但梁天琦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資料圖片)

選舉管理委員會裁定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提名無效,剝奪其參選權利,事件引起極大爭議。一班法律界選委發表聯合聲明,指法律上並無賦與任何權利予選舉主任,可查訊某位參選人擁護《基本法》的聲明是否「真誠」,更不能以此作理由作一個主觀和政治決定取消一個人的參選資格,認為今次事件是對香港法治最嚴重的破壞,深表遺憾。

多名候選人於立法會選舉簡介會進行時衝上台,馮驊由工作人員護送離開。(陳焯輝攝)

簽署聯合聲明的法律界選委包括多位資深大律師,例如陳景生、戴啟思、潘熙等,另石書銘、查錫我、譚俊傑、文浩正及郭榮鏗與楊岳橋。聲明中提到,《基本法》第26條列明,每一位香港公民都有被選舉權,而《立法會條例》第40條僅要求參選人提交一份擁護《基本法》聲明,並無賦權選舉主任何權力去查訊某一位參選人的聲明,到底是否真誠,更遑論權選舉主任可基於「據稱」某位參選人不是真誠擁護《基本法》,就可藉此作出一個主觀及政治決定取消其參選資格。

聲明指出,這種查訊和決定並不合法,更等同選舉主任在沒有法律基礎下進行政治審查和篩選;並批評事件破壞港人對立法會選舉和過程的信心,亦對香港長遠穩定帶來負影響。聯署聲明又提到,政府官員在沒有遵從任何正當程予的情況下,任意和不合法行使權力,是對法治最嚴重的破壞,對今次事件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