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直擊】推土機強拆米埔隴村 數秒拉倒圍板 警稱不涉刑事

撰文:余睿菁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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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6日下午,元朗新田米埔隴村本來一如既往般寧靜,突然之間,超過20人,帶着兩部挖泥車闖入村內,有人駕着其中一輛挖泥車,將村民曾先生家中後園的60呎長圍板挖開。12日後,挖泥機再次出動,剷上後園外的懷疑官地,並將樹木破壞,兩次均被曾先生家中的閉路電視拍下,惟報警求助依然拒絕立案。

挖泥機毀壞了曾先生的圍板,挖泥機車痕仍清晰可見。(蔡正邦攝)

曾先生居在米埔隴村超過50年,他指現時所住的居所,是父母1966年內地來港後,向一位姓文的人租住,當時一租10年,直到1976年租約完滿後,業主再沒有前來洽談續租或收租等問題,自此,曾生一家沒有再交租。

2003年,當時業主派人到村內,要求全村居民簽署一份不能申請逆權侵佔的確認書,並於2005年開始重收租金,租約每2年續約一次。由於曾先生當年不在港,故一直未有簽署確認書,亦無人在2005年要求他交租。但直到今年5月,曾先生收到一名聲稱是土地委託人「張先生」貼出通告,要他一個月內遷出,6月又收到委託人電話,聲稱要與他商討事件,惟最終未有成事。直到7月26日,就發生強拆事件。記者曾致電張先生,查詢收地事件,但截稿前未有人接聽電話。

曾先生展示閉路電視所拍到的片段。(蔡正邦攝)
都唔知佢想點,又唔同我傾,唯有佢挖一次我報一次警。
曾先生
曾先生5月時收到土地委託人發出的通告,要求他搬走。(蔡正邦攝)
於官地內的機木亦被挖泥機所毀。(蔡正邦攝)

警方:無法證明擁有圍板

其後,曾先生報警,惟警方指無法證明圍板屬於他,故未能立案,但到8月6日,挖泥車再一次開動,由兩名工人指揮下剷上他屋後的官地,幾棵由村民所種的樹亦被拉到,曾先生無力阻止,唯有再次報警,但警方指要求挖泥機返回平地,未有人被捕,更指事件涉及地權問題,要求曾先生找地政署處理。曾先生表示約半年前亦已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現時希望業主可派人與他商討事件,「都唔知佢想點,又唔同我傾,唯有佢挖一次我報一次警。」

警方發言人表示,在7月26日下午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有人在其位於落馬洲米埔隴村的住所外進行工程,初步調查顯示事件涉及土地糾紛,建議報案人可循民事途徑處理事件;又在8月6日下午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有人在落馬洲米埔隴村一斜坡砍伐樹木,初步調查顯示事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已知會相關部門作出相應跟進,建議報案人如需要警方進一步協助,可再與警方聯絡。

閉路電視拍到挖泥車破壞的情況。(蔡正邦攝)

古洞強拆曾拘捕一人

數個月前亦曾發生一宗強拆事件,警方於一周內迅速拘捕疑犯。今年3月14日,三部推土機突然駛進古洞村波樓路附近,把至少4至5幢鐵皮屋推倒,案發後第6日邊界警區重案組在元朗朗屏邨悅屏樓,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59歲姓鄧挖泥機維修公司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