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梁天琦黃台仰等十人 轉介高院審理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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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台仰稱申請改保釋條件赴台灣出席會議。(資料圖片/梁芷君攝)

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於旺角的騷亂事件中,被控煽動暴動罪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連同「美國隊長」容偉業等共10人的案件,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完成轉介高等法院審訊程序,案件將正式轉到高院審理,眾被告繼續獲准保釋,而黃台仰則獲准離港於下月赴台出席會議。

黃台仰離庭時表示昨日收到台灣組織基進側翼的邀請到台灣的大學出席論壇及講座,與台灣學生講述香港情況,暫時未知論壇內容及參與的學者,他將於10月12至26日離港。黃指,梁天琦亦受到邀請,惟未知他會否出席。

10名被告分別為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容偉業(32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袁智駒(25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及林倫慶(24歲)。除梁天琦沒有律師代表外,其餘均由私人大律師及法援署律師代表,而梁天琦則仍在申請法援。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梁天琦,離庭拿著大叠文件離開。(梁芷君攝)

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參與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共3項罪名。梁天琦則被控2項參與暴動及1項煽動參與暴動合共3項罪名。容偉業被控6項罪名,包括3項參與暴動、1項非法集結罪、1項煽動非法集結罪及1項襲警罪名。其他7名被告分別被控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案件編號:KCCC21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