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前驗船督察作假證供罪成 求情稱是代罪羔羊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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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61歲)在南丫海難調查聆訊中,訛稱意外前檢測船上有足夠救生衣,今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作假證供罪成。黃的律師求情時指,黃只是聽從上司指示,沒有跟新法例執行,惟意外發生後,成了事件的代罪羔羊。

 

黃的律師求情時說,黃是聽從上司指示而沒有跟從法例,這是一個不合法的政策,然而只有黃及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 ,最終要面對刑事檢控。

 

南丫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國慶夜,當時港燈所租用的南丫IV號載著超過300名乘客到維港看煙花,唯與一小輪相撞而沉歿,釀成39人死,包括8名小童。政府事後就事件組成調查委員會,並於2013年初召開聆訊,黃是證人之一。

 

庭上透露,黃在書面供詞稱他不記得在2012年5月8日,即意外發生前最後一次驗船時,船上是否有兒童救生衣。但他在2013年2月13日在聆訊作供時,又聲稱驗船時有見過兒童救生衣。然而多位船上職員及證人均作證稱,該船是沒有兒童救生衣的。

 

法官裁決時稱,證人證供可信,但被告在聆訊時作出不實陳述,因而裁定他作假誓罪成。

 

黃的律師指,黃在政府工作30年,當中25年在海事處工作,現已退休,每月可獲長俸19000元。他一直是奉公守法好市民,被事件困擾3年,飽受煎熬,患上抑鬱症,經濟也受沉重打擊,更可能成為階下囚,希望法庭能輕判。法官還押黃至2月25日判刑,以候黃的背景,精神科專家及醫療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3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