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基本法》第104條釋法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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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華社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今日(11月7日)上午經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基本法》第104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立法會選舉,及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宣揚「港獨」,並表明「瞭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的堅定決心和意志,維護了基本法的權威和香港法治」,指釋法是「順應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完全必要,正當其時」。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又指,香港屬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立法會是按照香港基本法設立的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重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基本法的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必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絕不允許在香港從事任何分裂國家的活動,也絕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

發言人最後指,中央政府相信香港社會各界會進一步清醒地認識到港獨的危害性,珍惜和維護香港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列席的人大委員廖長江表示,人大常委是以155票全票通過釋法文本。

中聯辦:釋法有利打擊港獨勢力

中聯辦負責人亦發新聞稿表示,此次釋法有利於解決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宣誓違法引起的爭議,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打擊和遏制「港獨」勢力,有利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負責人又說,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宣誓儀式上故意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以及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公然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不僅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華人的感情,而且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了國家憲法、基本法和有關法律,性質和影響十分惡劣。
中聯辦負責人強調,此次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是依法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履行憲制責任,非常重要、必要和及時,特別是在香港現行有關法律和規則對有關宣誓的規定不完備、社會上對有關規定的理解存在爭議,並導致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受到嚴重干擾等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釋法可以起到劃明底線、完善制度的作用,必將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認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