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警察男子認發放淫照淫片 包括其穿警制服相 求情稱公諸同好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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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戀」警務人員的男子,去年被發現在其Twitter帳戶內,發放包括口交、肛交等男性性行為的照片及影片,當中更有他本人穿上警察制服的照片。男子今(19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庭上亦揭被告過往有偷警員制服,及穿警察制服出席警察活動的前科,他求情時稱犯本案全因他太「迷戀」警察,發放照片等亦只為公諸同好,非為牟利,祈法庭輕判。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3月5日以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柙。

發放11段片及64淫褻照

被告嚴滶鋒(43歲)承認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控罪指稱他於去年6月23日至10月30日之間,於社交媒體平台Twitter發布淫褻物品,即11段影片及64張相片。

部份相中人穿香港警察制服

案情指,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去年10月30日發現有人在一個名為 「西裝制服の日常」的Twitter 帳戶中,發布攝有男子性器官和男性性活動的淫褻照片;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6月23日至10月30日間,共發佈了11段影片及64張淫褻相片,其中部份相中人穿有香港警察制服,並配有肩章、領帶、巡邏鞋等配件,該些相片和影片中均攝有男性性行為,包括口交、肛交、射精等行為。

被告認有與友人穿警制服拍照

警方於10月31日到被告家中作拘捕,並搜獲一部iPhone以及涉案的警察制服和配件。被告警誡下承認涉案的Twitter 帳戶屬他一人所有,他曾經在該戶口中發布涉案的照片及影片,純屬為吸引同道中人,而相中的警察制服也是他從網上搜購得來的。被告承認部份相中人為他自己和一名友人,另外的相片則是從網路中下載得來的。

警方去年發現網上發現淫照等而揭發事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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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設年齡警示非全公開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稱,被告明白案件嚴重,但仍希望法庭留意被告在Twitter 發佈該些照片和影片,僅是為了公諸同好而並非圖利,又指公眾需要登記Twitter 帳戶後才能看到被告所發佈的相片,被告亦在帖文設定了年齡限制的警示,故內容並非完全向公眾公開。

無精神病但有迷戀問題

清大狀又稱,被告有大學學歷,受過良好教育,現在在一間非牟利機構工作,平常熱心公益,愛護家人,為家中經濟支柱。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問題,但自小「迷戀」(obsession)警務人員,因而犯下本案,並指被告早前曾犯下三宗相類似案件,證明他確有對警務人員迷戀的問題,強調被告並沒有暴力傾向,不會對他人構成危險,而本案亦不涉及任何暴力因素,故祈法庭考慮被告誠懇認錯、已經獲得寶貴教訓及很可能會失去工作等因素。

曾入中區警署偷制服

據資料顯示,被告的確曾多次犯下偷竊警員制服和冒充警務人員等的罪行,其中早於1998年,被告曾因闖入中區警署偷竊警員制服而犯下爆竊罪,被判處60小時社服令。

穿總督察服飾出席警員結業禮

被告於2007年曾穿上總督察服飾,到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參與警員結業禮,從而犯下冒警及管有虛假警察委任證等罪,被判罰款1000元。後被告再於2013年偷竊友人的警員委任證,並進入香港仔警察學校意圖偷竊警員制服,被判意圖爆竊、偷竊和冒警等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9個月。

案件編號:ESCC 25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