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眾志成員營運公司涉出售不合規格口罩 被判罰款1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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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眾志成員營運的公司,被指透過「黃店」餐廳The Artlab by Favilla出售不合規格的「自救口罩」,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營運公司、時任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常委梁延豐、涉及餐廳及其董事遭海關票控。案件今(30日)在觀塘法院提訊時,營運公司承認控罪,被罰款1萬元,涉案935盒口罩被充公。

被告衝刺有限公司,承認「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商業或製造用途」罪,控罪指,衝刺於去年5月22日,在新蒲崗大有街一工廈內,管有 935 盒虛假標示為「ASTM Level 1」的外科口罩。

涉案口罩價值93500元

案情指,海關當日到涉案單位,檢獲涉案口罩,價值93,500元。海關檢驗口罩後,發現未達「ASTM Level 1」標準。若在醫療環境中使用它們,會對醫護人員構成中等風險。

經營餐廳公司11月再訊

經營The Artlab by Favilla的「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和其董事梁百豪,則被控「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鄭家朗被票控

至於鄭家朗及梁延豐,則被票控「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商業用途」罪,兩人今未有到庭,法庭將再向他們派發傳票。據悉,兩人分別為衝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公司主要人員。

案件編號:KTS 17873-1787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