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求5間媒體交出七警案新聞片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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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被毆打事件,今年6月1日開審。( 李澤彤攝)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添馬公園發生7名警員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事件,而曾健超則被控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兩宗刑事案分別排期於6月1日及4月11日開審。

刑事案件審訊前,有另一宗相關的民事案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並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5間傳媒交出當日拍攝到曾健超在龍和道隧道花糟上,涉嫌向警員淋液體及被警員打的23分鐘新聞片段,並要求交代攝影師資料。

5間與訟的傳媒機構包括無綫電視、《蘋果日報》、有線電視、亞視及電訊盈科媒體。亞視未有代表及向法庭提交任何文件。

7警、曾健超各被控襲擊

控罪指7名警員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龍匯道變電站外毆打曾健超,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偵緝警員陳少丹、偵緝警員關嘉豪及偵緝警員黃偉豪,被控「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另陳少丹涉帶曾健超回中區警署後,在會面室襲擊曾,被加控普通襲擊罪。

曾健超則被控1項襲警罪,控罪指2014年10月15日凌晨3時20分,他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涉嫌襲擊11名警察。而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則指他抗拒4名到花槽制服他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