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區諾軒推介初選 各界反應不一 黃之鋒勸區勿搞

撰文: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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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參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的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認罪的區諾軒繼續作供。他講及和戴耀廷等人的飯局中,戴使用「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一詞,更提到最終要迫使特首落台。之後眾人開始討論統籌工作,李永達提議派民主動力作統籌,區做初選協調人。

區又到,他與戴在該飯局後,開始與不同黨派的泛民人士介紹初選計劃,惟各方對投票方式現分歧,傳統政營較支持實體投票,政治素人及新進政黨則較喜歡電子選票。公民黨的陳淑莊表明對戴的說法有保留,又認為網上投票或會令較激進的人易當選。區與黃之鋒會面時,黃知區準備赴日留學,更勸區無必要辦初選,區認為黃當時以朋友身份「忠告」他。

各獲保釋被告到庭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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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達提議由民主動力作協調工作

區指他們有討論找什麼機構處理行政工作,李永達指過往民主動力曾處理過往的民主派協調工作,而趙家賢是民主動力的召集人,找趙是順理成章,亦因此促使區其後聯絡趙。他們亦有討論,民主動力做收集報名表和宣傳。

區有公職被指派擔任初選協調人

因區當時完成立法會議員的公職,並有一段長時間在港,李永達遂提議區擔任初選的協調人,而區在會中同意擔任。

區諾軒提到2020年1月出席飯局的泛民人士。(詳看下圖)

李永達李卓人不同意公民投票

他又指,飯局中有一個重點分歧,是他們不知道其他政治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尤其是李永達和李卓人不同意舉辦公民投票,因當時不確定其他團體是否參與,而公民投票所使用的資源一定較民調多,代價亦更高。

區諾軒指,在初次會面中,公民黨的陳淑莊(圖)已表明對戴的說法有保留。(資料圖片)

先向公民黨進行遊說

由於會中亦有討論要聯絡其他團體,他們便開始找其他民主派人士,第一個聯絡的是公民黨。區、戴、李永達和李卓人之後和梁家傑見面,梁卻稱已從政治前線工作退下來,遂轉介他們到公民黨的執委。區和戴便於2020年2月,前往公民黨位於炮台山的總部,和他們的執委會介紹初選的工作。區指,當時在場有非執委的成員,他憶及見到,譚文豪、陳淑莊等。

陳淑莊指若以網上投或令激進的人當選

他們當時向公民黨諮詢意見,包括是做民調或公民投票,若後者,會是以電子投票或實體投票等,戴亦有講及立會過半的願景、否決預算案等,但陳淑莊對戴的講法有保留,並指該黨打算由林瑞華參選功能組別的飲食界。而功能組別因涉及該界別選民的利益,對於考慮是否否決財政預算案,會有較大困難。此外,該黨對於只使用電子票舉辦公民投票有保留,因為當時的想法是電子投票是網上投票,或會令較激進的人當選。公民黨只表示會考慮,未有表示支持。

未向梁晃維提否決預算案

區又指,他於2020年2、3月間,亦有和梁晃維、黃子悅、黃之鋒、朱凱迪等見面,其中梁及黃子悅是分開見面,但一同見黃之鋒和朱凱迪。區指和梁晃維見面時,只講及初選是一個揀選民主派參選人的機制,未有講及戴所指的否決預算案看法,因他認為初選不是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的計劃,梁當時沒有表示參加與否。黃子悅則只想知道什麼初選,區亦有向她作簡單介紹。庭上提及梁晃維時,今有到庭旁聽的梁和同樣到庭旁聽的譚凱邦展露笑。

區諾軒指黃之鋒當時反應認為無必要辦初選。(資料圖片)

黃之鋒勸區無必要辦初選

區又提到他與朱凱迪及黃之鋒的會面,地點在朱凱迪位的立法會辦公室,區憶述當時朱忙於開立法會,沒有特別關心;黃之鋒則認為沒有必要去辦初選,區苦笑道:「佢直情認為我冇必要去搞一個初選添。」區補充,黃之鋒知道區將赴日留學,沒有必要再辦初選,澄清當時對方只是以朋友身份作「忠告」,其回應與初選無關。說到此處,犯人欄內坐在前排的梁晃維、譚凱邦轉頭,與坐在後排的朱凱迪及黃之鋒對望,交談數句,黃則搖頭苦笑。

此外,戴耀廷向他透露,於同年2、3月間曾會見張可森、天水連線、區政聯盟、民主黨、呂智恆和鄒家成等。

區諾軒指彭卓棋(圖)當時較關心初選的形式。(鄭子峰攝)

彭卓棋較關心初選形式

至於區和戴一同會見的民主派人士,則有彭卓棋和劉頴匡的團隊。就會見前者,區指,於2020年2至3月間,在天后李永財議員辦事處和彭等人見面,當時只知道彭是赤柱及石澳區區議員,並不知道對方的政治聯繫。戴在會面時有提及立會過半的願景,可以令民主派掌握否決權,但是否講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落台,區稱不記得。彭當時不關心立會過半後運用權力,但關心初選以電子選票或是實體選票進行,因會影響彭的勝算。

此時,法官李運騰提醒區勿發表演說,及不要提及控方沒過問的事,否則聆訊要審到下年。延伸法庭犯人欄內的被告及公眾人忍不住發笑。

各人較不關心否決權

區續指,當時各人認為是否運用《基本法》權力作否決等,非一個值得關心的議題。他指當時有兩個觀察,第一為因相關權力是來自《基本法》的條文,各人覺得屬理所當然;第二為有很多民主派議員,每次財政預算案都投反對票,此做法一向是相安無事。

至於和劉的會見,則在2020年3月在大圍一間餐廳進行,當時戴有介紹初選制度,最終達致爭取五大訴求。但區稱已不記得劉的回應。

傳統政黨支持實體票 政治素人傾向電子選票

區續指,他和戴於2020年2、3月時,在旺角教協的辦事處再作商討。當時商討的事項包括,使用實體選票或電子選票。他解釋,傳統政黨都比較堅持以實體選票,素人或新進的政治團體,較喜歡用電子選票,因他們擔心初選本身是有利泛民的制度;此外,當時尚未決定是否辦公民投票,政治素人擔心若辦公民投票,會招致很多的選舉開支。因出現這些分歧,戴部署在多區進行協議會議時商討。

東九龍選區成第一個試點

區又稱,九龍東選區是他們的第一個試點,他們於2020年3月2日,在觀塘順安邨舉行該協調會議。控方問及有何人出席時,區庭上回應:「我驚我背漏」,令多名被告和旁聽人士發笑。法官李運騰提醒,區到法庭非要背誦,而是供述記得的事情。區之後便指,有機會參選的人士都有出席。

踏入第七天審訊,排隊聽審的人略為減少。

今日部分認罪被告列席聆訊,分別是:黃之鋒、梁晃維、譚凱邦、袁嘉蔚、吳敏兒、馮達浚、岑敖暉、朱凱迪及尹兆堅,他們獲安排坐在兩個延伸庭。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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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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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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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