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涉訛稱為老翁拔牙索資助1600元 官稱或因記錄錯誤裁上訴得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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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聲稱為一名老翁拔掉4顆牙後,向關愛基金申請並獲1600元資助,惟後來發現該牙醫並未有為老翁拔走該些牙齒,牙醫因而被控欺詐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並被判入獄4星期。牙醫不服裁決,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金貝利今(23日)下判辭,認為無疑老翁的牙齒記錄有誤,然而在記錄過程中有誤至記錄不全,但認為未能證明這必定存在欺詐,故裁定牙醫上訴得直。

上訴人譚俊彥,被指於2016年向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辦公室,訛稱曾替病人梁偉(審訊時已去世)拔掉4顆牙齒,從而騙取1600元資助,但他從來沒有提供該服務。譚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認定他申報時是有意圖詐騙,定罪並非穩妥,刑罰亦明顯過重。

控方認為譚是有欺詐意圖

判辭透露,原審時的控方專家認為,梁被拔走的4顆牙齒,並非由譚拔除的,但他同意,清除殘餘物等亦可被視為拔牙的一部份。該專家又認為,梁的牙齒記錄是並不齊全,且是遠低於標準。控方認為譚是意圖欺詐以取得津貼。

辯方專家指記錄錯誤或因手民之誤

辯方則指,該些記錄是在不同時間完成,梁在譚的診所共接受了5次治療,其中3次譚都不獲津貼。控辯雙方均接受在實際運作中,病人的牙齒記錄是有可能出錯,但無表面證據證明這是出於欺詐。辯方專家證亦提到,未能找到相關紀錄可能是因手民之誤,如撈亂牙齒位置。而且診所工作繁忙,紀錄出錯機會達3至4成。

表格只需埴寫療程內容

法官認為,梁案發時先後5次求醫,申報表格部份內容正確,反映表格或許只填寫了起初訂下的預設治療方式,而非其後的實質療程,這不代表譚必然意圖詐騙。再者,關愛基金計劃其實只是預設受惠長者接受2次簡單療程,因此表格只需寫下療程內容。

法官認為譚當時未必知表格內容虛假

法官提到,關愛基金資助只佔譚總收入的一成,他曾遞交65項同類申報,只有一次被發現有問題,其他相關紀錄亦顯示,當時診所紀錄有誤,難以作出推論譚簽署申報表格時必然知悉內容虛假,並意圖詐騙關愛基金。基於梁的確有牙齒需要假牙,法官傾向相信當中記錄出錯,她亦不認為譚會為區區1600元,而為梁訂購價格遠超資助金額的假牙,並在計劃以外提供3次無償診治服務,最後裁定譚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2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