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抗爭派記招聲明反對國安法 何桂藍稱有請傳統民主派出席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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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27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何桂藍繼續作供,提到初選公布結果後,抗爭派召開記者會,並發表一份立場聲明書,當中表明反對國安法。何又稱,抗爭與傳統民主派的界線模糊,又透露有邀請傳統民主派人士出席,但未獲回應,她亦有叫陳志全,結果「食檸檬」。何又稱希望民主派不論簽署與否,立場都一致,又指初選只是路線之爭。

何強調她擁護《基本法》,但認為以附件三方式在實施國安法,一般人都會理解這有如架空《基本法》,並謂:「國安法出現,令《基本法》成為condom。」

2020年7月15日,「抗爭派」就民主派初選結果作出回應,多人在初選中獲得高票,決定正式參選,他們並在會上發表聲明。(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抗爭派召開記者會上宣讀聲明

何桂藍供稱,初選於2020年7月13日公布結果,同月15日舉行抗爭派記者會,何亦有出席。記者會開始前,出席者準備一份《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出席者有讀出該聲明。

當時消息指將加入支持國安法條款

何說,初選有結果後,建制媒體傳出消息,為該屆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並會加入支持國安法的條款。當時的焦點由政府是否回應初選有61萬人投票,變成立法會參選人是否簽署確認書,記者會的重點是講及抗爭派認為確認書只是「掩眼法」,參選人是否被DQ,與他簽署確認書無關。

何桂藍稱她曾邀請陳志全(圖)出席抗爭派的記者會,結果被請食檸檬。(資料圖片/朱棨新攝)

望民主派不論簽署與否立場一致

何續稱,該份聲明書是公開反對國安法,不論有否簽署確認書,他們希望整個民主派能達成一致的立場,即是簽署與否,大家立場都一致。他又稱當時有公開邀請傳統泛民參與,但未獲對方回應。

邀陳志全出席記者會食檸檬

法官陳仲衡問及,該記者會是抗爭派記者會,非傳統泛民。何說兩者之間的界線模糊,若有人邀請便可出席記者會。何又透露曾邀請陳志全出席,但遭「食檸檬」,何說:「佢唔願意同投爭派企埋一齊。」指陳未有解釋為何不出席該記者會

岑敖暉在記者會上稱望完結路線分歧。(資料圖片/廖俊升攝)

岑敖暉稱望完結路線分歧

此外,岑敖暉在記者會上稱:「(望)完結路線分歧。」何桂藍解釋,初選去到白熱化階段,有選民認為抗爭派和傳統泛民互相攻擊,岑的說法是,當時是路線之爭,舉辦初選是為揀選路線。初選後,選民已就路線作出選擇,勝出的參選人應聯合一同行動。記者會上,亦有人講及打算和傳統泛民一同設街站。

擁護定義令人難以了解

何又稱,她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但最終被DQ,因被選舉主任指她不擁護《基本法》。何又稱,政府就「擁護」的意思經常改變,在陳浩天一案中,法庭認為「擁護」的意思有擁抱(embrace) 和宣傳(promote) 。她指這解釋對一般人已難以理解。直至早前的法律程序時,她才得悉「擁護」的定義可長達兩頁紙。何重申她擁護《基本法》,因《基本法》有講及權力制衡的條文,認為選舉主任的判斷非常主觀。

何桂藍有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但遭選舉主任DQ。(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國安法出現基本法成condom

對於選舉主任指她反對國安法,所以不擁護《基本法》,何說國安法列明國安公署不受特區管轄,其決定亦不可被司法覆核。一般人看到這些法例,會視國安法把《基本法》架空,且國安法是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何謂:「今日放國安法....聽日放間諜法…..好難好文雅咁講,國安法出現,令《基本法》成為condom。」

否認顛覆國家政權

何的代表大律師最後問及,案發時她是否和他人協議,迫使特首解散立會和辭職,何否認,但說:「在條街度都聽到幾10萬人叫林鄭下台。」。律師續問何有否於案發時透過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她說可理解以內地的邏輯,為何要求民主化屬顛覆國家政權,若採用普通法的法庭認同此觀點:「係攬炒普通法。」然後說她不同意。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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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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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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