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前女助理假醫生紙請病假 官斥行為愚蠢違反誠信 判社服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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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一名前女助理,涉嫌以2張假醫生證明取得病假,惟經調查後發現該兩醫生在證明書的日期並未有為其診症。該女助理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及控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她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控罪,求情稱當日的確身體不適,只是用了愚蠢方法處理病假。案件今(23日)在屯門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稱,被告行為愚蠢、違反誠信並使用虛假資料,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她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女被告張倩瑜,26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女被告張倩瑜在屯門法院認欺騙主事人罪名。

向上司稱遺失了醫生紙的副本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獲民政署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活動推廣助理,派駐到元朗民政事務處,每月享有三天有薪病假。被告申請於2022年7月4日放病假,於7月6日向其上司提交由政府醫院病假紙,但不獲接納。上司於7月14日要求被告提交正本,被告則聲稱正本己遺失,並於7月18日提交一張私家醫生發出的正本醫生證明書。

兩醫生在涉案日期未為被告診症

廉署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起初只提交一張看來由該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予民政署。當她被要求提交相關正本核實時,則再提供了一張看來由該私家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但調查卻發現該兩名醫生於2022年7月4日並沒有為被告診症,而涉案兩張醫生證明書亦非由他們發出。

曾患新冠肺炎家人後來亦確診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於2022年5月確診新冠肺炎,其家人先後被她傳染確診。被告的婆婆事後雖然康復,但其後於6月16日逝世。被告因而變得心情低落,會想是否因自己將新冠肺炎傳染了給婆婆才引致其逝世。被告在案發時亦的確感身體不適,只是用了愚蠢的方式處理請假問題,現感深切後悔。

案件編號:TMCC 97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