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黎是重光團隊幕後主腦 主打國際線尋求制裁中國

撰文: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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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並開始講及黎與組織「重光團隊」的關係。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期後墊支陳500萬元,陳之後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請求外國制裁中國,並按照黎及Mark Simon指令行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黎曾提出「支爆」及打「國際線」等主張,亦有安排陳與台灣政客施明德見面,晚飯期間何俊仁及李永達亦有出現。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是經李柱銘介紹,之後主動聯絡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曾叫陳向勇武派傳話

控方案情指,陳梓華於2019年6月在Telegram群組「G20」上,得知有人發起「全球登報」計劃,請求外國向中國施政治壓力。陳遂在李柱銘介紹下,主動聯絡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希望他能提供財政資助。當時眾人在上環一間餐廳吃飯,黎叫陳向「勇武派」激進示威者傳話,著他們使用較溫和的方式以爭取海外國家支持。

黎墊支500萬著峰會期間登廣告

Mark Simon其後按黎指示,向陳墊支500萬,但要求他之後償還。陳之後以黎的中間人之名,聯絡「G20」群組成員李宇軒,並著李趁著G20峰會發起登報計劃,藉此向中國施壓,迫令港府回應示威者訴求。

黎智英墊支500萬元後,陳梓華以中間人身份著李宇軒(圖)在G20峰會時登廣告。(資料圖片)

成立重光團隊主力求外國制裁及介入警暴

2019年7月,李在陳的指示下加入組織「攬炒團隊」,並與「攬炒巴」劉祖迪負責。同年8月,李、劉等人成立「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簡稱SWHK)」,團隊成立的宗旨,是要請求外國制裁中央以及介入香港的警暴問題。

黎及Mark Simon是重光團隊的主腦

控方描述各人角色時指,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組織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Mark Simon會向黎匯報,黎批核大額資助,Mark Simon則負責批核較低金額。陳作為中間人,負責傳達黎和Mark Simon指示。李宇軒及劉祖廸則為前線人物指揮SWHK。眾人利用SWHK作為平台,透過登報、發起眾籌、建立海外聯繫等等請求外國制裁中國。

台灣會面黎稱可安排見施明德

2020年1月,黎、陳梓華、劉祖廸和一名林姓女示威者在台灣會面。其中陳的行程由Mark Simon安排,洗費則由黎的公司支付,庭上並展示相關訊息。黎智英和陳在訊息中商議何時見面,黎指當時正值選舉,不知道什麼人有空和陳見面,但可安排他會見施明德。黎形容施是個「真正革命家(True Revolutionary)」,可分享「反抗技巧(resistance technique)」。

會中提及支爆及國際線的四個步驟

各人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住所見面,黎講及其「支爆」主張,即透過引致中國政治和經濟混亂,令中國政府倒台。黎亦提及打「國際線」的四個步驟:令外國得知香港正發生的事情、爭取外國留意並譴責香港政府、將外國官員意見帶回香港,最後則為與外國政府的顧問會面,影響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的政策,要求他們制裁中港。

何俊仁李永達晚飯時間加入

眾人會面至晚飯時間,何俊仁和李永達其後加入。此後,黎亦安排陳等人和台灣政客施明德見面,後者分享其組織示威活動。控方庭上展示黎與何俊仁之間的訊息,黎指何扺達其住所時,黎會和「攬炒」和兩名「勇武派」領袖會面。

有「攬炒巴」之稱的劉祖廸,是攬炒精神領袖。(fb專頁截圖)

劉擔當攬炒的精神領袖

台灣會面之後,陳、李和劉3人繼續商討如何實施黎的「支爆」主張,並得出分工結論:陳會聯絡「勇武派」及政客;李負責海外遊說;劉則繼續擔當「攬炒」的精神領袖。黎於2020年6月,邀請陳到壹傳媒總部見面,並指示陳和SWHK團隊繼續海外遊說工作。

Mark Simon稱可助陳移居美國

後來《國安法》實施,李亦被捕,Mark Simon聯絡陳表示,SWHK運作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們有「Plan B」,即讓劉在美國發表有關「攬炒」及制裁中國的演講。陳於2020年10月因涉嫌「協助罪犯」被捕,獲釋後Mark Simon建議他繼續海外遊說工作,並稱會繼續提供支持,包括協助他移居美國。

控方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在陳梓華被捕後,叫陳繼續海外遊說工作,並稱可助陳移居美國。(路透社圖片)

3次眾籌獲約2440萬元

有關眾籌計劃方面,控方指李於2019年6至8月共發起3次眾籌,分別籌得700萬、300萬及1440萬,用作支付國際登報。SWHK其後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及台灣等13個國家或地區登報,包括在《紐約時報》促美方停止賣彈藥予香港警方,又在《加拿大環球郵報》請求當地政府實施向中方實施制裁、停止出口武器等。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