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寶馬奪命車禍 內地女死者遺囑執行人向肇事司機等索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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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於2021年大除夕夜發生致命交通意外,引致兩名途人死亡。涉案私家車男司機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被判囚3年2個月,並須停牌5年。涉事23歲女死者的親友上周五(12日)入稟高院,向司機及另一名人士賠償。

女途人路經現場被撞,當場死亡。(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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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施先川(音譯),為死者施霧陽的遺囑執行人;被告依次為吳家俊及吳湛全(音譯),兩人報稱地址相同,惟入稟狀未有提及兩人關係。

入稟狀指,2021年12月31日下午6時許,死者在黃大仙大有街的行人路上,遭吳家俊駕駛的私家車撞倒。原告認為該事故是因吳家俊疏忽及或違反法定責任所致,而吳湛全對於吳家俊的疏忽亦負有轉承責任,故向兩人索償。

案件編號:HCPI 6/ 2024

23歲女死者下班時遇意外身亡,其家人意外後作路祭時神情哀傷。(詳看下圖)

女死者的父母意外後從內地來港,並在欄杆上掛上她的衣物,雙親路祭時激動嚎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