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餐廳遭爆門失逾$5萬 警拘28歲欠債前員工 起回大部分失款
周日(28日)銅鑼灣渣甸坊48號一餐廳遇竊,失逾5萬元現金。灣仔警區刑事部聯同灣仔分區特遣隊昨日(29日)成功偵破案件,並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據悉他為該餐廳前員工,債台高築,涉嫌打餐廳門鎖後潛入犯案,從收銀機偷取3,500元及在職員儲物櫃內偷取50,000元現金。行動中,警方起回大部份失款 ,涉案男子被暫控一項爆竊罪名,案件將於下月2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劉曉徽表示,警方周日(28日)接報,指銅鑼灣渣甸坊一間地舖餐廳遭受爆竊,損失約53,000元。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一名賊人當日凌晨約1時,以螺絲批及鎚仔破壞店舖正門鎖頭,潛入搜掠一輪後,從收銀機中偷取3,500元及在職員儲物櫃內偷取50,000元現金,然後逃去。
警方經過情報分析同深入調查後,迅速鎖定疑犯行蹤及身份,在昨(29日)晚成功拘捕一名28歲姓葉本地男子,他涉嫌「爆竊」,並在其住所中起回48,500元失款,以及他犯案時所使用工具及衣物。據了解,被捕男子欠欠債纍纍,為餐廳前員工。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林信諾偵緝督察稱,五一黃金週長假將至,市民可能會離境,或較多時間離開住所,故不法之徒會乘機入屋或店舖爆竊。警方提醒大家 ,離開住所或店舖緊記要鎖好門窗 ,同埋避免擺放貴重財物或大量現金於處所內,並要加強門窗的保安措施。林信諾續指,大廈的物業管理及保安員,應要時刻保持警覺,留意有沒有陌生人士在大廈附近出現,如有發現應該要主動釐清他們的身份及到訪目的,如果認為有可疑就應該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重申,灣仔警區會繼續提倡警民合作,同時會採取高姿態巡邏,防止及打擊爆竊罪案。「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餐廳負責人陳先生當日受訪時表示,儲物櫃其中一格內,分別由上至下疊放了小量散鈔、一個載錢的收銀箱及裝載了10多萬元現金的膠袋,疑賊人在黑暗中行事,未敢開燈或用電筒,故視野不清,只偷走了散鈔及收銀箱內的現金,合共約53,500元,惟相信未發現膠袋內的錢,故另外20多萬元幸保不失。陳先生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一名用黑色垃圾袋包裹身體的賊人犯案。認為早有預謀,「5分鐘可以做晒咁多嘢,入門出門偷晒所有嘢,覺得係有計劃過嘅行動。」故早就懷疑是熟人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