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車禍】重傷的士司機留醫一個月 Uber未聯絡「唔賠唔知點」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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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皆老街天橋上月發生涉及Uber出租車的奪命車禍,意外中Uber司機死亡,另有四人受傷。該宗意外是本港首宗Uber的致命車禍,亦令人關注Uber一直未有公開的保險賠償事宜。事隔一個月,意外中仍有兩名傷者在醫院留醫,其中的士司機身上多處受傷康復路漫長,他指至今未獲Uber聯絡,但相信對方應會跟進賠償,「如果咁佢都唔賠仲點做?仲邊有得做?」。Uber發言人表示,Uber及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AIG)已透過不同方法,盡力接觸事件中傷者。

上月發生本港首宗Uber奪命車禍。(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的士司機鎖骨骨折 四隻牙撞脫

意外發生於上月19日晚,一輛正接載一名女乘客的Uber寶馬私家車,於九龍城亞皆老街天橋越線猛撼一輛的士,50歲姓許Uber男司機傷重不治。的士上兩名傷者,包括60歲姓梁男司機及32歲姓梁女乘客受重創,意外後一度危殆,現時仍然留院接受治療。其中的士司機梁先生,因右邊鎖骨骨折、肋骨被撞傷,現時需要戴上頸箍及腰箍,另外上排四隻牙齒遭撞脫,嘴唇要縫針,梁先生指出院回家仍然無期,醫生指起碼需要跟進一年。從事的士司機30多年的梁先生指,已不記得意外發生經過,只係當時被私家車迎頭相撞,兩日後才回復知覺。他指工作30多年從未遇過交通意外,「今次唔死得算好彩」。

梁先生指自已沒有買保險,要靠Uber的第三者保險賠償,「唔賠唔知點」,他指Uber未有聯絡過他,警察亦未有前來正式落口供,現時事件會交由兒子處理。梁先生指從新聞看到Uber指會賠償第三保,相信Uber會跟進賠償,「除非佢唔做,如果咁佢都唔賠仲點做?仲邊有得做?」。

事件另涉及一輛七人車及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受傷。 (資料圖片)

七人車司機曾接公證行來電 指「賠人不賠車」

意外除涉及寶馬私家車及的士,還導致尾隨一輛七人車及一輛送貨電單車相撞,七人車司機因及時煞車,未有撞及前方車輛並無受傷,但電單車因收掣不及撞向七人車車尾,電單車司機受輕傷。七人車司機李先生指,自從三周前有代表Uber的公證行來電過一次,了解意外經過後,至今無再聯絡他,公證行當時指因他本人無受傷,保單最多是「賠人不賠車」。現時李先生只自行聯絡七人車車保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亦稱因其車沒有撞及Uber及的士,應屬另一宗交通意外,李先生因此亦沒有聯絡Uber了解賠償問題。他指由於車輛屬公司車,車尾損毀部分要待報價單完成才知金額,但認為人無受傷已算幸運。

電單車司機感無辜 「唔覺得係我錯」

39歲姓劉電單車司機於意外中撞傷手及頸部,醫生指他頸部有軟組織移位壓住神經線,導致雙手現時仍有痺痛,需要做物理治療,劉經過一個月情況有好轉,但醫生指如往後無法改善或要做手術,「嚇死我咩,要鎅開條頸」。劉先生於事後至今仍無法工作,無法提起重物,連1歲半的女兒都抱不到,自己有買醫療保險,公司有報勞保,但車方面視乎前車(七人車)會否追討維修費用。

劉先生指Uber未有聯絡過他,本周與警方落口供,警員亦表示其意外或屬另一宗交通意外,他感覺很無辜,「話錯我又唔覺得係我錯,話係另一宗意外,但都係因佢而起」,又指如Uber有心負責就會聯絡他,「佢肯負責梗係好」,另外他又指希望觀望政府可以怎樣協助事件。劉先生現時指未敢找律師商議,希望康復後再慢慢處理,亦沒有自行聯絡過Uber,「問佢(Uber)你負唔負責任咁咩,驚畀人串我」。

Uber:盡力接觸傷者

Uber發言人表示,Uber及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AIG)已透過不同方法,盡力接觸事件中傷者,一切按程序順利進行中。據了解,保險公司正透過政府部門聯絡部分傷者。Uber日前表示,公司與AIG合作購買提供團體汽車共乘責任保險,聲稱為Uber在港所有車程的乘客及涉及第三者提供額外保障,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億元,保單內容及條款並沒有公開。

運輸署研增無牌車罰則

而意外中死者、50歲Uber男司機並不受第三保保障,更有可能被追討索償遺產。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日前於立法會指,私家車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需註明車輛用途,若未有如實披露會用作出租或取酬,保單或會失效。保險公司會先向車禍中傷亡的第三者作賠償,其後向司機索償,如車主或司機身亡,保險公司會向其遺產索償。蘇偉文又指局方會加強宣傳及教育市民使用出租車,確保有關車輛持有有效的出租車許可證,運輸署亦會檢討法例,修訂增加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預料2018/19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