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圍標骨幹兩大困難 老行尊富「經驗」 熟法例識「走位」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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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維修工程圍標案,案中作為中間人的前工程公司東主丘瑞田罪成判監35個月。不過主動向廉署招認的丘瑞田早前曾稱自己只是「閒角」,還有「大莊」未落網,有前廉署人員亦指,要成功檢控圍標中的骨幹分子甚難,因他們在行內是老行尊,圍標「經驗」豐富,而且非常熟悉相關條例,令執法人員調查時入手困難。

沙田翠湖花園業主到法院外要求盡快檢控其他涉案人。(李澤彤攝)

翠湖花園工程完結 惟甩漏多多

翠湖花園的維修工程展開至今已18個月,屋苑的維修關注組指,工程早前已宣布完工,但屋苑內仍有多處甩漏,包括冷氣機排水喉被接駁到行人通道、停車場天花批盪剝落等,可見用上億元的工程,卻未有良好效果。

而翠湖花園只是圍標的冰山一角,3年前警方與其他部門曾合作打擊圍標等罪行的「復安居」計劃,據警方統計,截至上月,警方共收到41宗舉報,當中28宗涉及工程標價問題,已交由相關單位或其他部門跟進。民政事務總署亦指,在2014-15、2015-16年度及今年4至8月,共接獲12宗關於圍標的投訴,其中九龍城、觀塘和南區各有1宗,油尖旺、灣仔和荃灣分別各有2宗,而沙田有3宗。廉署也指過去3年,年均有逾400宗涉及樓宇維修的貪污投訴,惟今年上半年已收到426宗。

查出中間人甚難

今次翠湖花園圍標案能水落石出,丘瑞田向廉署投案起了關鍵作用,不過有廉政公署前資深調查人員坦言一般情況下,要檢控圍標過程中,負責穿針引線的中間人有相當難度,因大部分中間人在維修工程界打滾了長時間,與投標工程公司多年來,已不止一次「合作圍標」,雙方已建立默契並會協調保密。圍標集團亦清楚相關的《防止賄賂條例》,行事每每小心謹慎識「走位」,即使被執法機關查問時亦非常警覺。

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指,業主要打擊圍標必須親力親為,包括出席業主立案法團的會議、關注大廈的管理與開支等,雖業主不是專業人士,但亦可用常識「睇住條數」,舉例若業主認為更換3、4米的水喉報價數萬元價錢太高,就需質疑。圍標在《競爭條例》屬反競爭行為,據競委會的網頁資料,要辨別懷疑圍標可比較不同標書在格式及價錢的相似度、投標者有互相溝通的跡象等。若懷疑有圍標便應舉報,並保留所有與招標有關的文件、電話訊息、會議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