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海濱花園吊貓案|69歲女貓主與3印傭被捕 不排除涉宗教儀式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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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海濱花園寵物公園上周六(14日)驚現貓屍慘被懸掛大樹上,警方經調查後,於昨晚(16日)拘捕4名女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4名被捕人分別為死亡雄性成貓的69歲女主人,以及主人的3名印尼籍女傭(24至33歲),警方正調查4人的犯案動機,貓的死因則有待漁護署解剖及進行毒理化驗等才可判斷。據了解,4名被捕人居於北角區,有人在警誡下聲稱撫養7年的貓因病去世,遂按照某種傳統儀式將其吊於樹上。警方不排除案件涉及宗教儀式,而被捕人家中另有3隻貓均獲妥當照顧。

貓咪被人用尼龍繩索頸掛在樹上。(黃偉民攝)

事發於上周六下午1時20分,警方接報北角海濱花園寵物公園,一具貓屍遭人以尼龍繩掛在樹上,屍體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撿走,當時人員初步檢驗顯示貓屍並無表面傷痕。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署理警司楊韻明表示,經深入調查及翻查現場附近大量閉路電視後,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及情報組人員鎖定4名涉案女子,昨晚在4人的處所附近,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她們。其中69歲本地婦人已獲准保釋,須於11月15日再報到,其餘3名外傭仍被扣查。

警員用黑色膠袋掩住貓屍。(黃偉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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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韻明指出,被捕人均沒有虐待動物的前科,或精神問題紀錄,警方仍在調查4人的犯案動機。至於死亡雄貓生前健康情況、死因及被吊到樹上前的狀況,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據悉死亡雄貓已由被捕69歲婦人飼養約7年,4名被捕人於10月13日晚上7時許,以手推車推着一個紙箱,前往貓屍其後被發現的位置,短暫停留後離去,4人返回住所時,紙箱已消失。被捕人家中有飼養另一雌性成貓及兩隻幼貓,消息稱警方相信牠們與死亡雄貓為「一家人」,而餘下的貓均獲妥當照顧。

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署理警司楊韻明(左)、東區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管督察吳敏芳。(陳浩然攝)

東區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管督察吳敏芳表示,警方非常重視動物權益,並竭力打擊一切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她強調,虐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32BK章《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0條,任何人不得將任何動物遺體放於街道或公眾地方、任何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任何水道、溪澗、渠道、溝渠、水塘或香港水域等,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