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港爆竊匪犯12案被捕 攜「警察」胡椒噴劑來港 曾噴椒襲戶主

撰文:任葆穎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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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起,全港多區針對低密度屋苑或者係獨立屋的爆竊案有上升趨勢,警方經情報分析及調查後,鎖定一個由3名本地男女及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組成的爆竊集團,在香港「食大茶飯」,昨日(12日)採取行動拘捕該11人,包括一名為集團成員安排住宿及處理贓物的女子,以及一名恆常接載集團成員來往案發現場之的士司機。警方相信被捕人涉及12宗爆竊案,掠去410萬元財物,在當中一宗嚴重爆竊案,疑犯更以胡椒噴劑襲擊撞破事件的戶主。案中警方檢獲贓物,以及大量爆竊工具,包括5支胡椒噴劑,當中印有「警察」字眼。警方正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搗破一個爆竊集團,拘捕11人、包括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相信他們涉及今年8月起的12宗爆竊案,掠去總值約410萬元財物,行動中起回部分贓物包括現金和手錶等,亦檢獲大量爆竊工具。(任葆穎攝)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羅禮謙表示,警方相信涉案爆竊集團涉及過去4個月在本港各區發生的12宗爆竊案,失物總值約410萬元。據悉當中涉款最大一案,損失財物包括現金和名錶等,總值達100萬元。調查顯示集團成員會事先「踩線」尋找爆竊目標,在夜間上山匿藏,待深夜時伺機入內犯案。在其中一宗嚴重爆竊案,賊人犯案時被戶主撞破,逃走期間曾以胡椒噴劑噴向戶主。

警方搗破一個爆竊集團,拘捕11人、包括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相信他們涉及今年8月起的12宗爆竊案,掠去總值約410萬元財物,行動中起回部分贓物包括現金和手錶等,亦檢獲大量爆竊工具。(任葆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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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調查後,昨早在元朗區一間找換店拘捕爆竊集團的其中一名骨幹成員,該名42歲非法入境男子當時正將爆竊所得、總值約15萬港元的外幣兌換成人民幣,警員隨即檢取該批現金作為證物。警方相信該男子亦負責決定爆竊地點及安排交通。同一時間,警方亦突擊搜查爆竊集團成員在元朗區內的4個藏身地點,拘捕涉嫌為成員安排住宿及處理贓物的64歲本地女骨幹,以及涉嫌落手爆竊和看守贓物的8名男子,當中7人是非法入境者。

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昨日再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報稱的士司機的本地男子,相信他恆常接載爆竊集團成員往來案發現場,企圖減低他們被捕的風險。合共10男1女被捕人年齡介乎31至88歲,包括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涉嫌「嚴重入屋犯法」,「入屋犯法」,「協助非法入境」,「非法入境」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名,全部人正被扣查。

行動中警方起回總值約40萬元的懷疑爆竊案贓物,以及大量爆竊工具,包括5支胡椒噴劑,胡椒噴劑容器上更印有「警察」、「催淚噴射器」簡體字字眼,據了解是由被捕非法入境男子帶到香港,警方正調查其確實來源。羅禮謙形容爆竊集團分工精細,由安排住宿、找尋低設防的高尚住宅、提供犯案時的交通工具、以至銷贓,均由成員「一手包辦」,由於他們在犯案後會於短時間內銷贓,故警方相信過往案件的贓物已被「處理得七七八八」。

警方搗破一個爆竊集團,拘捕11人、包括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相信他們涉及今年8月起的12宗爆竊案,掠去總值約410萬元財物,行動中起回部分贓物包括現金和手錶等,亦檢獲大量爆竊工具,當中有胡椒噴劑容器上更印有「警察」、「催淚噴射器」字眼。(任葆穎攝)

警方指出,「入屋犯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嚴重入屋犯法」定罪最高更可判處終身監禁;安排他人犯案亦要承擔同樣刑責。年近歲晚,警方藉此提醒市民注意家居保安,鎖好門窗及安裝合適防盜設施,以免讓賊人有機可乘。

警方搗破一個爆竊集團,拘捕11人、包括8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相信他們涉及今年8月起的12宗爆竊案,掠去總值約410萬元財物,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羅禮謙交代案情。(任葆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