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陣營證實,已接獲選舉主任通知,劉小麗參選提名無效。選舉主任在通知書表示,留意到劉小麗在2016年的立法會會議上,並沒有妥當地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喪失就任立法會議員職位的資格,或已離任該職位,並無權重新宣誓就任。」攝影:吳鍾坤、陳焯煇、余俊亮、李澤彤、鄭子峰、黃永俊、江智騫、羅君豪、梁鵬威,圖片編輯:周穎瑤、徐尉晉展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