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園天價維修案被判監工程公司前東主 稱曾自首警方不理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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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維修工程圍標案,案中擔任中間人的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日前被判入獄35月。據《傳真社》(FactWire)報道,丘瑞田早於2014年已主動向警方自首,並供出其他涉案人士,惟接案警員無為他錄取口供;而警方在處理翠湖花園的懷疑刑事案時,曾收取業主指控管理公司涉及刑事行為的證物,但未有存檔及記錄涉案人士資料。
警方確認丘曾到馬鞍山警察,但指他只是就一宗他已向相關機構舉報的案件提供資料,沒有回應丘聲稱自首一事。

翠湖花園圍標案,業主多次示威要求警方及廉署調查。(資料圖片)
丘瑞田向《傳真社》稱曾到警署自首,但警員拒為他錄口供。(有線電線截圖)

丘瑞田自首被警方冷待

59歳的丘瑞田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上月29日於區域法院判囚35個月,法官認同被告在案件中只是穿針引線,亦是靠被告向廉政公署報案揭發事件,才能成功檢控。

2014年6月初,丘瑞田得悉有反對天價維修的翠湖花園業主遭恐嚇,包括一對夫婦收到附有《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報道作封面的雜誌及白色粉末,他便到馬鞍山警署報案自首,並舉報一些策劃屋苑圍標人士,與警方共會面10分鐘。丘瑞田向《傳真社》表示,警方當時並無為他錄取口供。《傳真社》調查後證實,當時接見丘瑞田的是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三隊高級督察狄竹君、一名姓江警長及一名姓彭警員。

翠湖花園業主徐銚澤指,他曾於同年8月致電沙田區重案組姓江警長,就警員無為丘瑞田錄取口供表示不滿,數分鐘後獲姓彭警員來電約他錄口供,丘瑞田亦獲安排錄口供。徐銚澤兩星期後收到警方電郵指,案件已轉交相關部門跟進。案件其後由廉署接手。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一直監察翠湖花園天價維修事件。(資料圖片)

反圍標業主提供影片 警方無存檔

另外,多次有業主投訴警方就圍標事件的處理手法「懶懶閒」。其中於2013年,業主將反對天價工程的信件發放予各住戶,有管理員在深夜用間尺將信函逐一從信箱取出,被業主李玉嫣發現報警。

從業主提供手機影片顯示,警員到場後,管理公司夜更主管在業主質問下,供認是「許經理」下令偷信,即管理公司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時任駐場經理許鈞碧,去年廉政公署就翠湖圍標案採取的執法行動中,與公司董事樊卓雄一同被拘捕。

李玉嫣當晚到沙田警署錄取口供,並將影片記憶卡交予警方,負責警員將片段電子檔存入警署電腦後,即場將記憶卡歸還給她。徐銚澤表示,事件發生一年多後,他與李玉嫣等業主就屋苑糾紛到馬鞍山警署錄口供,要求翻查上述事件的案件記錄發現,警員當時無記錄下管理員供認受許鈞碧指使偷信,警方亦無將業主當時提供的影片存檔。

警方確認丘到馬鞍山警署「提供資料」

警方回應中提供多宗翠湖花園相關的報案,其中2014年6月12日接獲一名姓丘男子到馬鞍山警署,就一宗他已向相關機構舉報的案件提供資料。警方稱向丘了解案件的情況後,因應案件的性質,將案件轉交該相關機構跟進。人、日子及地點與丘瑞田所說相若,但警方沒有提及是否沒有理會丘「自首」。

警方表示,關注樓宇維修工程可能衍生的違法行為,會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執法行動,制止三合會或犯罪集團以非法手段透過樓宇維修工程圖利。

警方列出近年關於翠湖花園的案件:

2013年11月18日:一名姓李女住戶報案,指懷疑有管理員從信箱盜取信函,案件列作「盜竊」,案中有關證物經已按既定程序妥善記錄,但警方並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2014年6月:兩名住戶報案指接獲載有白色粉沫及雜誌封面的信件,懷疑帶有恐嚇成分,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未有人被捕,化驗結果顯示該些白色粉沫為爽身粉。

2014年6月12日:一名姓丘男子到馬鞍山警署就一宗他已向相關機構舉報的案件提供資料。警方向該名男子了解案件的情況後,因應案件的性質,將案件轉交該相關機構跟進。

2015年9月3日:管理處報案,指一名男子損毀了屋苑內的橫額。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姓徐男子,警方根據法律意見向該名男子發出警告信,嚴厲警告他必須遵守相關法例。

2016年1月14日:有住戶報案指不滿該屋苑的選舉結果,懷疑涉及有問題的選票。案件列作「求警調查」,警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並沒有足夠證據提出任何拘捕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