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裘錦秋中學】老師疑遭違規降職 觀課紀錄混亂 學校未回應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林老師輕生事件,引發社會極大迴響,要求審視學校管理問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事後指,局方會直接處理對校長的投訴,認為老師有足夠渠道申訴。
不過,《香港01》獲悉屯門裘錦秋中學一名主任,去年中向教局投訴遭校長不公平對待,校長其後更涉違規將其降職,校董會知悉卻無糾正。教局調查近一年無下文,反映機制非如楊潤雄所言,能妥善處理對校長的投訴。
記者就事件向該校校長及校董會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教育局未詳細回應個案,僅重申處理複雜個案需時較長。教育界議員葉建源稱教局處理太久,無法助受屈老師走出困境。
開學首日接校長通知降職 SGM驟變GM
屯門裘錦秋中學一名主任,去年9月3日即本學年首個上學日(9月1日及2日為周末),接獲校長陳月平電郵通知,指其上學年「考績分數排最後的一位」,因此本學年「不再擔任主任的職級」,即時將她由「高級學位教師(SGM)」降職為「學位教師(GM)」。
據悉,該中學由於縮班出現超額教師及超額主任,校方上學年宣布以考績決定需要裁減及回降的老師,而校方程序定明去年5月底就會通知受影響者。事實上,教育局相關指引亦註明,校方應在去年5月內完成調配,「以便餘下的過剩教師可及時向其他學校申請職位」。
知情人士謂,校長遲至9月初才通知,雖然校董會承諾去信教局為該主任爭取凍薪,但她一旦遭降職,「就算日後轉校,都只能用GM求職,年資及起薪點都大受影響,嚴重損害咗佢嘅權益」。
校長一節觀課為兩科評分 教協質疑考績不公平
《香港01》獲得教協去年12月中就該名主任個案,直接發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投訴信。該信指,以「考績最差」為名將主任降職的陳月平校長,原來上學年只曾就科目A對該主任觀課,但觀課紀錄卻離奇地同時寫上,其對該主任於科目B表現的意見及評分。
據悉,陳月平去年5月中觀課後,遲至6月底才於考績會面上,將觀課紀錄交予該主任。教協信件亦有附上該份觀課紀錄,顯示日期為6月30日而非觀課當日,而陳月平於其中至少兩個有關作業的分項,用括號註明是評核科目B的表現,5分之中評該主任2分及3分。
根據教局規定,以考績為由將老師降職前,必先給予機會改善,但陳月平遲至6月底學年將近結束時,才將觀課紀錄交予該主任,對方再無機會改善。教協信件批評,陳月平基於有問題的觀課紀錄及考績評分,就決定將該主任降職,做法並不公平。
下午離校公幹、晚上回校活動 因無拍卡收警告信
知情人士又透露,陳月平於2017/18學年升任校長後,多次針對該名主任,包括於2017年11月,就該主任外出參加教育局文憑試簡報會時未有拍卡(用職員證記錄離校)一事,向她發出警告信。
《香港01》取得該主任就警告信一事向校董會投訴的信件,她承認2017年9月29日外出參加文憑試簡報會時未有拍卡,但稱離校時曾在陳月平及其他兩名老師面前,提及當晚需回校出席中一家長晚會,因此不用拍卡,主任引述陳當時並無異議。
不過,她指當晚亦有出席家長晚會的陳月平,竟於事發五日後,突然兩次電郵追究她無拍卡,再過一周後,又召她入校長室責罵,斥責她不遵守學校規定。主任又指當她向陳查詢,離校前已在陳面前提及不用拍卡,對方為何不提醒時,陳月平竟回應「我點解要提你呀?」
校董、外校校長輪流觀課 兩學年共至少14次
除了因拍卡發出警告信,知情人士透露,學校亦為該主任安排大量觀課,2017/18學年及2018/19學年(至今年2月),分別有至少7次觀課,當中包括突擊觀課。觀課人員除了陳月平、其他科主任及老師外,亦包括校董、外校校長及退休校長。
據了解,這些觀課大部分事後都沒有觀課紀錄,部分則「後補」紀錄,而部分即使有紀錄,觀課人員都會直接交予陳月平;該主任曾向陳索取,惟陳一直未交出。
據《香港01》了解,該名主任因連串事件承受壓力,患上情緒病,由去年12月至今一直需要請病假休養。
教育局查近一年無下文 林老師輕生翌日回覆正跟進
遭校長多番針對下,該名主任就陳月平不依程序、不公平地將其降職,以及無理發出警告信兩件事,分別向校董會及教育局投訴。校董會調查兩件事後,力撐校長做法無問題,但教協質疑校董會將降職權力授予校長,已涉違反《教育條例》(見另稿)。
《香港01》早前向教局查詢處理對校長投訴的程序,局方指每宗個案需時兩至三個月處理,但上述兩宗投訴至今已分別三個月及十個月,遠超局方所訂時限仍未結案。
據悉,教育局去年12月接獲教協投訴信後,今年2月19日曾派員到學校會見全部主任了解事件,但其後再無消息,直至本月初李東海小學林老師輕生事件的翌日(7日),負責的教局官員才電郵該主任稱仍在調查事件。
至於校長無理發出警告信,知情人士稱該主任早於去年5月已去信教局投訴,但局方約見主任後再無跟進。直至今年2月,教局官員到校會見該主任時,主任發現教局竟從未將事件當成投訴處理。據悉該主任非常失望及氣餒,本月中再致函局方要求認真處理。
教育局:複雜個案需時較長 校長未回應
記者本周一(1日)經電郵及傳真,向校長陳月平查詢是否未經校董會獨自決定將主任降職、延遲至去年9月才通知主任降職的原因,以及觀課紀錄同時包括兩科目評分的原因等問題,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教育局發言人未就個案詳細回應,亦未解釋調查需時超出一般時限的原因,僅重申處理投訴個案的時間,視乎性質及複雜程度而定,一般而言,處理一宗個案約需兩至三個月,而複雜個案(包括涉及多項指控)則需時較長,又指局方會一直與投訴人保持聯絡,並跟進投訴。
葉建源:教局查太久無法助老師脫困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當老師受屈不能在學校層面解決,教育局的介入非常關鍵,但局方調查時間太長,調查後將結果交校董會處理,而校董會往往只稍作提醒,無法助受屈老師走出困境。
他認為,教育局需要更清晰交代處理老師對校長投訴的機制,提高透明度,例如所需時間、上訴過程等等,才能真正協助受屈老師走出困境,防止悲劇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