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怒】面對罪惡 請不要沉默

撰文: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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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中,同樣沒有伸手援助的兩個人,帶有不同的動機,後果卻是一樣的災難。我們可從戲中人物觀照自己,作為慘案的目擊者,是否因着畏懼不敢發聲?是否在罪惡頻仍的情況下變得麻木?最後演變到覺得何其可笑?
博比
李相日執導的《怒》(怒り),改編自吉田修一同名小說。(《怒》官方網站截圖)

2014 年的香港中學文憑試,中文寫作曾有一命題為「必要的沉默」,起題為今天發生了一宗事,而自己最後選擇了沉默。香港社會天天都要面對「沉默與否」的掙扎——太激動怕惹怒共產黨,太被動又變港豬——總是左右為難。邊緣社群也有同樣的選擇困難,懼怕主流眼光,不知如何自處,才會永遠忍耐,永遠不出來,導致世界依然不變改。

改編自吉田修一同名小說,由李相日執導的《怒》(怒り),以懸疑推理作包裝,卻是講述對社會不滿的無力,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故事。

無意在此透露誰是真兇,這也本不是此作的創作動機。只道來幾個重要情節,讓大家反思悲劇背後的成因,可以不再沉默,正當地疏導憤怒思緒。

《怒》以懸疑推理作包裝,卻是講述對社會不滿的無力,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故事。(《怒》電影劇照)

明明被強姦 卻保持沉默

常有人將政府推行惡法,與強姦行為類比。因為強權一方總不理民意,一意孤行,傷害大眾利益。第一次在大銀幕上看到這比喻,就來自《怒》。

示威之後接續的強姦罪行,令電影中的兩個角色,從事不關己的政治討論,變為身受其害。基於認為「示威沒有實質作用」,他們寧願不再提及,一起保持沉默,怒火無從消散,到最後傾倒得一發不可收拾。受害者不敢面對施惡的罪行,身旁不能保護他的人,就成為了發洩出口。

聯想到香港政局,香港市民明明被中共強姦,不想說出來,卻遷怒於同樣得知真相的人,理由在電影充分得到說明。因為那個人(那些政治團體)聲言會作為守護者,卻原來還是無能,在真正的壞事發生時,當事人始終無助。

逃避真相 你將失去所有

《怒》除了面對強姦的無奈外,還有同性戀者在大都會生活的側寫。表面看來瀟灑自主的中產,裝作怎樣無所謂都好,到關鍵的時刻,還是放不下包袱。電影輕描淡寫的筆觸,逐步將兩個真心相愛的戀人從信任推向懷疑。明明已不算是隱性同志,卻還是習慣性地逃避真相,終將通向無可挽回的遺憾。

電影輕描淡寫的筆觸,逐步將兩個真心相愛的戀人從信任推向懷疑。(《怒》電影劇照)

主角媽媽曾經說過,人的生命中,重要的事應愈來愈少,而非愈來愈多。為了無關痛癢的社會交際,去維持外在形象,怎比得上朝夕相對,可在生活中留下深刻記憶的人?

不公義的事如被姦,不公平的事如被主流壓抑的同志圈子,兩個故事線都因沉默而失去寶貴的東西,都因打破沉默而得着真相,儘管一切來得太遲。

【以下內容含劇透,逃生門在此。】

受害者不敢面對施惡的罪行,身旁不能保護他的人,就成為了發洩出口。(《怒》電影劇照)

袖手旁觀的可悲與可恨

《怒》的批判並不是聲嘶力竭、竭斯底里的狀態,而是通過細微觀察。

強姦案一場戲,鏡頭從後拍着男人背部,引導觀眾預期會有人來到作出拯救。這在後續故事得到確認,但沒有滿足觀眾的想法。路人跟電影觀眾一樣,只有旁觀,或只能瑟縮一角,或選擇不去在意。

鏡頭多次拍到公園附近有屋苑,亮着燈,小孩在彈琴,但不知有沒有聽到呼救的聲音?她似乎不知道,不然不會存心不理會,在觀眾眼內卻也成了沉默的一員。一路到結局的戲劇高潮,兩個人物對這悲劇的反應,正好映照「旁觀」的可悲與可恨兩面。

在電影中,同樣沒有伸手援助的兩個人,帶有不同的動機,後果卻是一樣的災難。我們可從戲中人物觀照自己,作為慘案的目擊者,是否因着畏懼不敢發聲?是否在罪惡頻仍的情況下變得麻木?最後演變到覺得何其可笑?

我們可從戲中人物觀照自己,作為慘案的目擊者,是否因着畏懼不敢發聲?(《怒》電影劇照)

《怒》沒有為那犯人辯解,留下了空白給觀眾填補。他是否殺人後,覺得罪過卻無法彌補,而刻下「怒」字?那犯人其實有良知,但心理防衛機制讓他築起圍牆,於是對世界的不滿而無力,轉化為對受害者的嘲弄。也許是真人真事改編,作者不欲消費新聞,只有提供線索讓觀眾自行思考。

在不公義之事上沉默,藴釀成內在的憤怒情緒,最終釋放在不適當的地方,就成為《怒》的循環——兩次殺人,一個開場,一個結束。憤怒的反面不是冷漠,而是信任,但要作出平衡,於是 3 個故事中只有一個可以圓滿,可以有重展新生的機會。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