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包容」】香港人竟對這類人公開爭取權益最反感…

撰文:李立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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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問被訪者會否介意跟五類人做鄰居,同時問他們會否因這五類人公開地爭取自己的權益或宣揚自己的理念或生活方式而反感。那五類人是:不同種族的人、精神病康復者、同性戀者、性工作者,和政治立場激進的人…不過,市民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抗拒,還不及對政治立場激進人士的抗拒……
李立峯/研究室手記
黃永俊攝

在近年的網絡討論中,「包容」有時會成為一個貶義詞,一些網民常揶揄所謂「左膠」太喜歡講包容。但包容-tolerance-的確是自由社會的價值基礎之一。一個多元社會裏,有着不同世界觀、不同信仰,和不同生活方式的人。大家能否和平共處,很大程度上就在於人們會否接納和包容差異。

社會科學家們對包容的研究,可粗略地分為對社會包容(social tolerance)政治包容(political tolerance)的分析。社會包容談的,是人們會否願意接納不同類別的人士進入自己的生活世界,例如人們會否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與異族人士結婚,會否願意跟精神病康復者做鄰居等。政治包容談的,是人們會否願意讓不同類別的人士在公共領域中享有同等的公民權利,例如,以前一些外國研究會問,人們是否同意同性戀者可以成為公立學校的教師。

幾年前,在設計社會和文化轉變研究的調查問卷時,發現很少學者同時處理社會包容和政治包容的問題。大概是因為在傳統上,前者屬社會學範疇,後者屬政治學範疇。

純粹貪心,決定問卷要兩樣都有,結果調查問被訪者會否介意跟五類人做鄰居,同時問他們會否因這五類人公開地爭取自己的權益或宣揚自己的理念或生活方式而反感。

那五類人是:不同種族的人、精神病康復者、同性戀者、性工作者,和政治立場激進的人。

結果,原來同時處理社會和政治包容,會出現一些頗特別的發現。下圖顯示的,是2014年的調查中,有多少百分比的被訪者,會至少「有少少介意」跟某類人士做鄰居,以及會對該類人士公開爭取權益或宣揚理念至少「有少少反感」

有趣的地方有三個。

對種族的包容:可做鄰居,介意爭取權益

首先,很少人會說自己介意跟不同種族的人做鄰居,但較多人會對不同種族人士公開爭取權益反感。在圖表裏,只有在不同種族人士那組中,紅色那一欄高於藍色。

我的詮釋,是一部份香港人對不同種族人士,採納的是一種「相安無事」的態度:一起生活無問題,但最好唔好咁多要求。

對精神病康復者的包容:介意為鄰,爭取權益不反感

第二,是極端相反的情況,在精神病康復者那裏出現。很少人會對他們公開爭取權益反感,但超過七成市民不諱言,至少有少少介意跟他們做鄰居。

換句話說,很多香港人對精神病康復者,抱持着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會同情精神病康復者,但同時對他們總有一點戒心。

最不獲包容公開爭取權益的竟然是…

不過,市民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抗拒,還不及對政治立場激進人士的抗拒。當然,對激進人士公開宣揚理念反感,不難理解。所謂「激進」,差不多在定義上就是說不為社會多數人接納。如果大眾對一個人宣揚的理念不反感,那人大概也不能算很激進了。

但奇怪的是,跟政治立場激進的人做鄰居,可以有什麼不妥的地方?

我能夠想像精神病康復者和性工作者在很多香港人心中的stereotype,因為自己也多多少少會受那種stereotype影響。但圖表的結果,令我自覺對「激進人士」在香港人心中的形象,還是不太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結果代表着香港的公共文化很保守的一面。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